為爭奪控制權,兩大股東大打出手公然搶奪公章,企業陷退市風險!

近日上市公司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圍海股份),爆出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被搶奪,引發市場不小波動。

圍海股份成立於1988年,主營水利水電工程的承包,2011年IPO上市。

此次傳出搶奪公章一事,疑與圍海股份大股東擬任董事馮婷婷等人有關。

11月14日,圍海股份發佈公告,更多細節得以曝光:


一、財務專用章被奪細節


2019年12月13日上午,圍海控股提名的擬任董事馮婷婷、張人傑,等人闖進圍海大廈5樓公司財務總監胡壽勝的辦公室。


馮婷婷等人以“為公司順利發展,減輕財務總監個人壓力”為理由,要求財務總監胡壽勝將公司財務公章、公司網銀U盾移交給他們。


隨後馮婷婷等人一起將財務總監抽屜裡的東西強行帶走,並留下身份不明人員限制胡壽勝的人身自由,反鎖門把胡壽勝看管在辦公室內,不讓其打電話、上廁所及開門。


後胡壽勝趁混亂,得以脫身,立即向上級彙報。公司立馬報警。


二、公司公章被奪細節


12月13日下午,馮婷婷拿一份文件,以公章不清晰名義需要核對公章為由,要求印章保管員劉芳在白紙上蓋章,用於對比公章的真偽。


劉芳作為印章保管員蓋章一次後,要求銷燬並準備將公章拿回保險櫃時,馮婷婷又以不太清晰為由,直接拿公章在先前用印處旁邊再加蓋一次。


隨後馮婷婷直接拿著公章說到七樓會議室看一下,然後到門口直接把公章交於身邊身份不明的人員,該人員拿著公章轉身離開。


隨後相關人員向上級彙報,公司進行了報警。



截止到14號公告發布之時,馮婷婷等人還未歸還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所有網銀U盾等重要辦公資料。

馮婷婷是誰?她為什麼要搶奪公章和網銀U盾?股加加來梳理下劇情。


從企查查數據看到,浙江省圍海建設的兩大股東:

第一大股東為:圍海控股(股東:馮全宏,毛興利,龔曉虎,馮全宏,羅全民,張子和、王掌權,邱春芳等)

第二大股東為:千年工程投資(股東:仲成榮,王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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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婷婷等人是大股東擬任的董事和經理。

而現任董事是二股東委派的仲成榮。

大股東與二股東本是一家人,為何出現兩兄弟反目?


1、兩年前花14億多元“迎娶”二股東千年投資

通過梳理發現,大股東與二股東兩年前(2017年)才開始“聯姻”,蜜月期剛過,兩大股東就出現分歧,有了眼前的這一幕:上市公司管理權之爭。

2017年,圍海進行了一次資產重組,圍海通過擬發行股份和支付現金的方式收購包括千年投資、仲成榮等人。其中向交易方支付14.29億元。

對於此次資產重組,圍海實控人馮全宏表示:主要想延伸上市公司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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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蜜月期在2019年上半年被打破。

因圍海控股鉅額資金用於定向增發、大股東增持、收購資產等地方,出現現金流緊張。

數據顯示,圍海控股質押持股比例高達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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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違規擔保,加上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上市公司面臨退市風險。


為了隔離風險,保上市,董事長馮全宏將公司管理權全權委託給二股東。


2、大股東與二股東控制權之爭

於是,在今年7月31日,在董事會上,全票通過了對二股東系仲成榮等人董事、監事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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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仲成榮等人成功當選。

然而不久後,在公司發展方向上,以馮全宏為代表的大股東系與仲成榮為代表的二股東系發生了分歧。


分歧的原因在:

大股東系人認為:作為工程建設公司,要做大做強,必須要抱有國企、央企的大腿。
二股東認為:要依靠私募投資,個人融資及其他財務投資做大做強。


分歧導致裂痕,讓大股東意識到管理權的拱手相讓不是一件明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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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有了11月13日的,大股東系圍海控股申請改選董事會,列出罷免原因和選舉提案。
不久後,公司董事全票通過《關於不同意控股股東提請召開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大股東眼看控制權被他人搶走,心有不甘,於是有了搶奪公司公章一幕。

12月16號,圍海股份發佈公告:稱已取回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等重要資料。

因無法確定和控制相關印章失控時的風險,公司宣佈舊的公章、財務章作廢,公司於12月16日刻制了新公章、新財務章。

這一鬧劇才算結束。


3、最後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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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劇結束,但關於企業控制權的爭奪,永遠不會結束。創業不易,創始人在創業過程中要警惕將控制權拱手讓人。

關於創始人掌握企業控股權的建議,股加加總結了三點:

一、掌握控股權。
對於上市公司,公司經過幾輪融資,股權被稀釋,創始人很難掌握控股權,但可以採取某些方式靈活運用掌握控股權。

通過投票權和股權的分離,將投票權集中掌握到創始人手裡,可以通過:投票權委託、AB股制、一致行動人協議等權方式。
二、董事會層面

董事會由股東大會(或股東會)選舉產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會權力,執行股東大會決議,代表股東大會(或股東會)行使公司管理權限。

所以說來,掌握董事會就掌握公司經營管理的權限,在任意情況下,不要將代表創始人利益的董事拱手相讓,讓出去“易”,但想要收回就“難”了。
三、企業經營管理層面

在中國企業裡,所有蓋過公章的文件都是企業意志的體現,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企業的財務公章,銀行賬戶和U盾要妥善保管,預防股東之間出現盜用公章而產生違背企業意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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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與公章已被盜用,加蓋的文件與公司利益相悖,則應立即向相對相關單位或個人發出無效聲明或告知其系無效行為,求得相對相關單位的或個人的意見與配合。

如果相對相關單位或個人由此已經產生了損失則須由公章具有單位承擔損失,再向盜蓋公章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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