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軌,為顯"公平",又幫助丈夫強姦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實務中發生的案件,實在是千奇百怪。接下來這個案件亦是如此。

【案件】

張男和王女是夫妻,兩人均為工廠員工,是在打工時相遇並迅速結婚。結婚之後王女並未安分守己,一日王女與工友李丙在自家的出租屋內發生性關係,不料當天張男由於身體不適,提前回家,不料恰好捉姦。

張男痛斥王女的不忠行為,王女也表示悔過,並向張男保證以後不會再發生類似情況了。念在夫妻一場結婚感情不易,張男並未深究,原諒了妻子王女的所作所為。

但張男本人並不是那麼的寬宏大量,在隨後的一年裡,他時不時的會舊事重提,並對妻子王女冷嘲熱諷。

直到有一天,王女再也忍受不了了,於是便對張男說:那你也出軌一次不就行了嗎?這樣我們倆就公平了。張男瞬間來了興趣,但是隨後便灰心失望,因為自己相貌不佳而且身無分文,想到此處便回答道:我倒是想,但哪有那麼容易啊。

妻子王女也理解丈夫的難處,於是建議到:不如你去嫖娼吧。誰知丈夫聽後大怒道:王女,你真是毫無廉恥,身為一個有理想的人,我怎麼能去嫖娼呢?雖然身無分文,但還是個有原則的人。這種事我堅決不做。

看到丈夫如此的有原則,王女瞬間感到,於是說:那你強姦婦女吧,我來幫你。張男聽後,覺得十分新鮮,因此欣然答應。

於是在妻子的幫助下,張男順利對上晚班回家的一名女員工實施強姦。

事後兩人被抓。

妻子出軌,為顯


關於定罪

張男應定強姦罪,這個毫無疑問。但是王女如何定罪?

答案是,王女應定強姦罪的共同犯罪

有人就會問了,根據《刑法》的規定,不是隻有男性強姦女性才構成強姦罪嗎?為什麼王女也能構成強姦罪啊?

應該注意,《刑法》中所說的女性不構成強姦罪,只是說女性不構成強姦罪的正犯(也就是強姦罪的實行犯),但是女性可以構成強姦罪的共犯(即可以構成強姦罪的教唆犯和幫助犯)。

結論

綜上所述,丈夫構成強姦罪,妻子構成強姦罪的幫助犯。

妻子出軌,為顯


筆者按

結婚制度是為了讓夫妻雙方共同去應對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風險,而絕不是為了增加多餘的風險。

夫妻之間應該互相規勸,攜手度過難關,而不是攜手違法犯罪,更不是不是極力慫恿犯罪。若如此白頭偕老的愛情憧憬終會化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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