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發工資,風險很大,會計一定要重視!

2020年稅務稽查更加嚴格了,處理不到位將會給自己和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這樣做工資,是不行的!

1

現金方式發放工資

有些公司以現金方式發放工資,而不使用銀行代發。

隨著支付管理制度的發展,國家大力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設想一下:公司基本戶有,員工也不少,公司又不在偏遠山區,用現金髮放工資正常嗎?

2

故意混淆勞務和工資申報

很多勞務派遣公司、建築企業等,將勞務工、臨時工、第三方員工,按照工資薪金申報!特別是社保移交稅務部門徵收,建築工人實名制後,這類企業薪資合規性尤為重要!

3

補貼不申報個稅

公司沒有把發放的節日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生日禮金合併生成工資進行個稅申報。

企業和職工在不避稅的情況下個稅最高可達45%。因此很多企業為了減少經營成本而採用違法違規發放工資的做法。


4

大量員工零申報

自從個稅免徵額由3500上調至5000後,很多企業就將員工工資零申報了,但一個公司大量零申報,正常嗎?和地區行業一比較,明顯偏低,等待企業的將是稅務稽查。

5

虛開發票抵扣

企業將員工工資分解成基本工資、年終獎、過節費、各類補貼等進行發放,再讓員工每個月找發票來衝抵,以報銷的形式達到工資避稅的目的,這是絕對不可取的,如果長期大額處理的話,會造成企業費用異常,稅務部門一定會關注和稽查。

看看案例


最近公佈的被稽查案例:

某公司2011年賬列應付工資科目為5,013,120.00元,其中列支工作人員工資2,779,470.00元,銷售及相關人員工114500.00元,外勤人員工資1,519,15000檢查發現,賬列外勤人員發放的工資其中有1,211400.00元無簽字記錄、轉賬憑證或收據等有效發放依據。對於無有效發放依據的工資屬多列工資1,211,400.00元,應補繳企業所得稅302.850.00元。

為偷逃個稅虛列工資,被罰30萬元!


給會計的12個提醒,一定要重視!

1

自己不要參與買票、賣票,也要提醒所在公司的老闆不要觸碰發票這根紅線。

2

賺錢的是老闆,擔風險的是法人和會計!自己單位員工只要離職了,儘快刪除個稅申報系統中的員工信息。避免出現兩處以上有工資薪金所得,導致員工必須到稅局大廳自行申報個稅。

如果你單位以前已經給這位同事繳納過個稅,那麼他在你公司的人員信息中是刪除不了的,要把他的信息修改為“非正常”。

3

自己若由於各種原因離開所在公司,記住離職前先去稅務局辦理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信息變更手續。


4

自己若由於各種原因離開所在公司,記住離職前先去稅務局辦理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信息變更手續。

5

自己所在的單位假若不想繼續經營下去了,記住一定辦理正常註銷手續。

6

切記不要聽之任之、不了了之,否則公司成了非正常戶,股東進了黑名單, 會計也容易受牽連。


7

切記不要設置“兩套賬”“多套賬”。

8

千萬不要用個人卡收款付款。

9

凡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超過5萬元以上金融機構都要送交大額交易報告(以“合理懷疑”為基礎開展工作),大額交易的個人卡已經被重點監控。私設小金庫是很危險的。


10

自己所在公司的會計憑證、賬本等不要隨意銷燬。

新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已經實施,會計憑證賬本等的保存年限由原來15年延長到30年,即便是公司經營不下去提前註銷,也要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保管至期滿後按照相關規定銷燬。

11

自己所在的公司不要註冊地址與實際地址分離。

一旦相關部門核實地址,發現你已經人去樓空,就會被列入“地址異常”名錄。

12

要想有好的發展,一定要多學習,並且朝著業財融合的方向發展。

這樣發工資,風險很大,會計一定要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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