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杀手”!畅销30余年的84消毒液,与知识产权的爱恨情仇

​说起对抗“新冠病毒”最有效的消毒方法,除了酒精,畅销30余年的84消毒液再度成为居家必备。认真了解这个消毒界的“灭霸”级人物你会发现,不仅名字起得有意思,知识产权也伴随着它一路走来。


“新冠杀手”!畅销30余年的84消毒液,与知识产权的爱恨情仇

1、“84消毒液”为啥起个怪名字?


真正的答案很简单、也很有年代感。


1984年,北京地坛医院(前身为北京第一传染病医院)成功研制了一款能迅速杀灭各类肝炎病毒的消毒液,经北京市卫生局组织专家鉴定,授予应用成果二等奖,定名为“84肝炎洗消液”,后更名为“84消毒液”。1984年,就是名字的由来!它的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钠(NaClO),也就是专家所说的“含氯消毒剂”中的一种。


总的来说,84消毒液的诞生是科研人员努力的智慧成果,而通过知识产权的合理布局运用,则让它走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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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理布局:让产品畅销30余年


2月初,新疆警方一举捣毁一个制售假冒伪劣84消毒液窝点,查获伪劣84消毒液380千克。经查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明知没有任何资质的马某竟私自制造假冒伪劣84消毒液销售非法获利24万余元。


这其实只是全国假冒伪劣84消毒液的冰山一角,作为一款长时间销售的产品,通过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对自身权益进行保护显得尤为重要。这一点,研发单位地坛医院还算是比较有知识产权意识。


当年,在产品研发并申请专利后,地坛医院于同年设立“北京第一传染病医院劳动服务公司”,生产销售“84”消毒液。1992年6月,地坛医院出资设立“北京龙安医学技术开发公司”,委托该公司生产销售“84”消毒液。


此后,地坛医院还通过组建集团公司的形式,向全国三十多个生产厂家转让、许可使用其技术,生产、销售“84”消毒液。布局完成后,各种品牌的“84消毒液”纷纷上市。然而,百密一疏,84消毒液恰恰就在名称上吃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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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标争议:84消毒液成了通用名称


试问一下:如果不是开头的科普,你知道84消毒液是地坛医院生产的吗?这就是特有名称变成通用名称的一种表现。


2001年,地坛医院向北京高院起诉要求爱特福公司等停止使用“84”消毒液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理由是未经许可,擅自使用“84”消毒液作为其产品名称,造成混淆和消费者的误认。


一番拉锯之后,最高法做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判决。经审理认为,地坛医院由于在向全国多家企业转让该技术,许可生产销售“84”消毒液时,并未对“84”名称有何特殊约定,以至于“84”消毒液作为该类商品的名称被普遍使用。涉及“84”消毒液生产经销的卫生部、涉及“84”商标的注册争议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也将“84”作为消毒剂的一种通用名称管理。区别该类产品的标志是各生产厂家的商标,而非“84”消毒液的商品名称!因此驳回北京地坛医院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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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指不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具有显著区别性特征,并通过在商品上的使用,使消费者能够将该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同类商品相区别的商品名称;而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领域内为生产经营者或者消费者普遍用于称呼某一商品的名称。如“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等都属于通用名称。


所以,一旦商标被认定为通用名称,企业无疑将蒙受巨大损失。这点值得所有企业的关注!


万博士(您身边的知识产权专家):


从84消毒液漫长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凡事都有两面性,知识产权一方面可以保护自身利益,但应用不当也可能让自己吃尽苦头。企业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候,一方面,要注重“意在笔先”,提前布局防护措施;另一方面,对保护内容的认识要进一步加深,不要仅停留于某一领域,最好能有专业人士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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