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市檢察院依法對一涉嫌“套路貸”犯罪集團9人提起公訴

2020年4月3日,在長沙市檢察院統一部署下,寧鄉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對唐小增等9人提起公訴。

2018年3月開始,唐小增、陳雄等人開始非法對外發放高利貸。同年7月,二人在長沙市雨花區註冊成立湖南某財物管理有限公司,並在某酒店和小區租賃房屋從事私貸、美容貸等“套路貸”業務。不久,徐川、唐科龍、鄧海豐、金暉、陳小龍等人先後加入公司,“套路貸”業務量不斷增加。

該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逐步形成以唐小增、陳雄為首要分子,重要成員徐川、唐科龍等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犯罪集團為牟取非法利益,以“塑女神集團”等名義招攬美容貸業務,通過拉攏美容代理人、在微信朋友圈發佈廣告等方式騙取年輕女性貸款,用於美容。其中通過聯繫某美容院股東林金虎,就騙取了十餘名年輕女性辦理了美容貸業務。唐小增、陳雄等人不僅非法賺取手續費、利息,還從中獲取實際借款金額與美容實際開支之間的差價。

在辦理美容貸業務的同時,該犯罪組織以公司的名義大量開展個人私貸業務。在辦理個人私貸過程中,陳雄、徐川等人採用“套路貸”手法,以抽取手續費、保證金等名義要求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並肆意認定違約,以電話、微信威脅、上門討債、限制人身自由,要求被害人到指定地方上班還債等方式強迫被害人還本付息。截至案發,該犯罪組織採用引誘、欺騙他人貸款的“套路貸”方式,非法獲利100餘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唐小增、陳雄、徐川、唐科龍、林金虎、金暉、鄧海豐、陳小龍、周思龍等人的行為嚴重擾亂了長沙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該案系湖南省檢察院、湖南省公安廳聯合掛牌督辦的“11·07”涉黑惡“套路貸”專案中第一批審結案件之一,後續案件長沙檢察機關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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