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開!興義市一正科級幹部醉駕造成交通事故被嚴懲!


2019年7月21日,黃友德酒後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與對向直行由洪某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相撞。10月,黃友德被興義市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12月,黃友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廉潔黔西南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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