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房子是你的,房貸8千讓我還?”“嫁過來了就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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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房子是你的,房貸8千讓我還?”“嫁過來了就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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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方的姑娘,我想性格還是與地域有關吧,自己就是那種一根筋走到黑、直腸直肚走路不會拐彎的類型。男友是南方的那種鄰家男孩類型,兩個人的性格非常互補。

當年我們是在北京讀書的時候相識的,戀愛整整7年,畢業之後,我就跟著他一起回男友所在的城市找工作發展。

我孃家當年由於堅決不同意我遠嫁,因而想要反對我們交往,後來之所以讓步,是看到我態度堅決,工作也沒回自己家鄉,知道阻攔不了,只得鬆口說他們家必須得為我們準備套房子,讓我們可以不跟公婆住。

這一點,我就是再如我父母說的傻頭傻腦愛衝動,可也能理解。他們這是為了讓我不受婆家的欺負,假如發生點什麼事,他們離得太遠鞭長莫及,想要盡最大可能保證不會讓我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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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轉達了之後,婆婆,當時一口就同意了,說歸他們家全款買套房,不過這樣一來,家裡的錢就幾乎全部都花光了,彩禮方面,他們就沒辦法只有不給了。

我孃家也沒想從中得到什麼好處,當時也就同意了,結婚之時,還給了我陪嫁10萬。我也算慎重,硬是等到房子出來我們才結的婚,沒在婆家呆一天,結婚後便住在了婚房裡。

沒想到,千算萬算,我們家還是低估了我婆婆的手段與決絕。婚禮剛完,她就找來了,說讓我把陪嫁給她拿著,畢竟買了房子就算是共同財產了,我身為家庭當中的一員,多多少少也得出點力。我就是有這麼傻,也沒想想房產證上有沒有自己的名字,覺得她說的很有道理,當時根本沒多考慮,就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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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不算,婚後才一個月不到,婆婆又一次跑來我家,給了我一張卡,讓我每月在這卡里存8000,用來還這個房子房貸。我也是直到這時才明白過來,原來當初她所說的全款買房,根本就是騙我家人的。這個房子是她貸款買的,只付了個首付。

等到我再看到還貨款的房主戶名更是直接讓我傻眼,房子還是寫的婆婆一個人的名字。這也就是說,這套房子不但跟我沒有半毛錢關係,甚至都不屬於我老公名下的財產。而她居然自己貸款買了一套房,沒給我家半分錢彩禮,收走了我的10萬陪嫁,現在還讓我每月替她還8000元房貸。我當時那個悔啊,笨成這副德性,老天怎麼不落下一道閃電劈死我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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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氣得發抖的雙手拿著那張卡問她:“婆婆,房子是你的,房貸8千讓我還?”“嫁過來了就是一家人,還計較什麼彼此啊?”她大言不慚地跟我說。

我覺得自己上當了,這絕對屬於是騙婚,這種條件我自然不會接受,當場將卡直接扔到了她的腳邊。被她拿走的陪嫁已然屬於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了,我現在能做的是,房貸部分肯定一分錢也不會出。

可依她的精明,我不出,就算不趕我們出去,她也會把這個負擔扔給我老公的。他的錢一旦用來還了房貸,接下來養家的重任還是會落到我的頭上。

這個婚姻接下來會如何,我得好好想想才行。現在我頭大如鬥,根本不知道如何應付,有人可以為我支支招嗎?

-END-

三點是您最好的傾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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