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某明案件|鮑父母眼裡的“童養媳”?

這兩天被鮑某明的案件,驚得憤怒又噁心,只希望有關部門快點查個水落石出,然後把他繩之以法。

未料,鮑某明表示,@南風窗揭露的控訴內容不實,要維權!陳述的內容很長,大致就是,小可是自願的!果然!

鮑某明案件|鮑父母眼裡的“童養媳”?

鮑某明案件|鮑父母眼裡的“童養媳”?

這是要反轉了嗎?

不久前,鮑某明姐姐在接受電話採訪時,強調鮑某明和小可不是“養父女”關係,問她是不是戀人關係時,明顯有一種淡定,說:“等公安機關通報吧。”

她這邊剛篤定地說,不是“養父女”關係。接著又曝出,小可母女去過鮑某明老家見過他父母。這一家人更誇張,說從小就管不了兒子,都要聽他的。還問小可要不要嫁給他?真的,簡直刷新了三觀。

是不是讓我們嗅到了一種“妖孽”的味道。這是不是一張網?每一步都被精通法律的鮑某明給算計好了。

鮑某明是一個精通法律的人


鮑某明案件|鮑父母眼裡的“童養媳”?

翻看他的履歷,簡直可以用“耀眼”來形容。獲得過全國十佳總法律顧問;國家外國專家局認證外國專家;教育部認證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紐約長島商學院講師;西南政法大學研究員;中國行為法學會教授。

曾任美國思科公司法律顧問,美國新聞集團法律顧問,香港南華集團法律顧問,中興通訊公司獨立董事,傑瑞集團首席法務官。

這完全是一隻披著華麗人皮的狼。

更讓人一個激靈的是,鮑某明自己有一個叫“律動空間”的博客。

“在參考其他國家的一些成功做法後,可以認識到我國目前對幼女性侵害的打擊確實存在不足。在此,呼籲有關部門重視這個差距,儘快採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舉措,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儘量避免給有特權的人物以可乘之機。”這是他自己發表在空間裡一篇名為《從“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護的差距》文章中的內容。

由此可見,鮑某明精通法律,並且對於“幼女性侵害”的案例,鑽研透徹,他知道法律存在哪些漏洞。

鮑某明完美避開了小可的13歲

媒體是這樣報道小可第一次被鮑某明侵害的:


鮑某明案件|鮑父母眼裡的“童養媳”?

鮑某明案件|鮑父母眼裡的“童養媳”?

“2015年12月31日,在鮑某明老家天津。那天晚上跨年,“爸爸”鮑某明把燈關了,卻把電視聲音開大。他指示女兒,不要做作業,過來坐下,看電視。坐下。黑暗中,鮑某明突然一把抱住了她。本能地推開,卻被近200斤像山一樣的鮑某明壓住...”

那一年,小可剛滿14週歲。

《刑法》第236條規定:“與不滿14週歲幼女發生性關係,無論女方是否自願,都以強姦罪追究。”

精通法律的鮑某明等了半年,在小可剛滿14歲,骯髒的手才伸向她。這絕不是情不自禁,而是蓄謀已久。

接下來是不是要證明小可是自願的?

被侵害後的三年中,鮑某明告訴小可:“別人家的爸爸也是這麼做的。”然後給她看很多戀童癖的黃色片子。

鮑某明案件|鮑父母眼裡的“童養媳”?

鮑某明還一再聲稱“對她百般疼愛,要星星不給月亮,她卻恩將仇報。”

對於一個十幾歲的小姑娘,她根本不懂。在她一次次被“洗腦”中,是不是會被留下很多自願發生關係的證據,拍的影像什麼的。不敢想象!

還有小可的母親周某。據媒體報道,受害女孩稱母親因為“迷信”替其找養父以衝災。

一個條件不好的單親家庭,連去煙臺的動車都捨不得坐,去坐汽車。

一個文化層次不高的女人,連普通話都說不利索到影響交流。

這樣的母女,經網友介紹,認識鮑某明,這個光鮮得面上看不出缺點的QS。只花了半年的時間,就徹底取得了小可母女的信任。

在周某看來,鮑某明確實就像個爸爸,他的學問高,如果把女兒交給他教育,肯定比自己帶在身邊要強。

這對母女要是有防備之心,也不至於此。那麼,會不會又有什麼證據?讓他證明小可是自願的。

看那些令人作嘔的細節!讓人憤怒。

當事女孩的代理律師說:案件在正常進展當中,目前趨勢和方向也是我們高興看到的,相信司法的力量!

她14,你45,居然下得去手!不是禽獸是什麼?

看他怎麼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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