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婚前協議,你接受的了嗎?

滷蛋君


回題主,這樣的婚前協議,我接受不了。

首先,女方家婚前財產跟男方家毫無關係,這點是毫無疑問的,你岳父岳母辛苦一輩子得到的錢,憑什麼給你呢!

然後,如果男方對女方不好,男方家裡的財產給女方一半。男方家的財產,顧名思義,也就是男方父母辛苦一輩子得到的財產,那人家有憑什麼給離婚後的媳婦呢?你已經跟人家沒關係了啊,所以這個協議的確是有點雙標了。題主如果是男方,不妨換個角度去問女方,如果婚後,女方對男方不好,那麼女方家裡的財產要歸男方一半,看看這姑娘怎麼說。


雲和水


可以接受,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們要尊重女方寫的婚前協議,因此我們也寫了一份婚前協議希望女方夢尊重。

一、男方婚前財產與女方沒有任何關係包括全款的房與車。

二、男方給的彩禮金額可以以女方要求的金額為主,但女方需要給男方陪嫁同等金額的嫁妝以表示彼此尊重和門當戶對。

三、同意男方對女方不好,男方財產歸女方一半的規定,但男方財產特定為婚後財產。注:為防止騙婚現象的發生,7年之內不得離婚。


相信自己65406545


你好,我是川妹子可欣,很高興回答你問題

首先我覺得這個婚前協議應該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因為不管籤沒簽,男女雙方的婚前財產都和對方扯不了關係。

其次說到第二條,離婚後男方家產一半歸女方,這個“家產”看怎麼定義,如果是夫妻婚內共同財產,那麼本身婚後所取得的共同財產,包括工資也有你的一半,要男方的那一半取得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除非真的是大財產,否則這個協議毫無用處;另一方面,如果你指的“家產”是有包含男方父母那邊的,那麼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了。所以這個協議本身毫無價值。擬定其他的內容吧!

最後,夫妻和睦生活最重要,祝你幸福!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川妹子可欣


第一,女方家婚前財產確實和男方沒有關係。這一點男方不必也不該有異議。

第二,關於男方婚前財產的處理屬於贈予,附條件的贈予,即“男方對女方不好”,那要看你們協議中約定的“男方對女方不好”的標準是什麼。如未明確,則條件也很難成就。

第三,你們結婚後,婚內所獲的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無過錯,離婚則一人一半。


Shirley婚姻家事律師


首先本人女性,所以言論會有性別偏倚哈~

個人覺得,不考慮嫁妝聘禮之類的,婚後雙方工作,是否生育也不強求的話,只就事論事說這個條件,第一婚前財產是受保護的,所以女方婚前財產跟男方無關是合理的;第二婚後財產雖為夫妻共有,但如果離婚,過錯方是需要賠償的,按照題主設定的“如果男方對女方不好”如果卻是過錯方,離婚予以賠償也是應當,只是賠償多少需要因事而異吧。

個人覺得既然談到結婚的話題,難免要涉及到一些財產分割的現實問題,薛兆豐將婚姻解釋為辦企業,如此說來結婚對於女性來說機會成本和沉默成本更高,畢竟婚後操持家務再加上生兒育女之類的多由女性擔當吧,且事業上升會受影響。所以婚前要男方一個態度和對婚姻的一個保障是難免的。

況且題主的困擾若是來自後半句——離婚後男方財產一半給女方。豈不是還沒結婚就開始考慮離婚了?難道不是應該想著如何讓婚後生活更加紅火,為家庭和睦而努力嗎?不離婚,自當沒有這後半句的煩惱了[耶]



摩羯座營養師


此類所謂的婚前“協議”屬於霸王條款,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此也是無效合同(協議)。

其實明擺著人家女方及其孃家,壓根兒就不同意這門婚事,你卻仍然用熱臉貼冷屁股,真的不知道究竟是腦子進水啦?還是有難言之隱?抑或你就是個沒出息的人!


ayang28163824


不接受!霸王條款!一,不平等,只要求一方。二,“不好”不能只有一方損失,而且沒有衡量的尺度。要求女方財產和男方沒關係,可以接受。男方財產你享受也行,但是離婚,不能覬覦對方婚前財產。婚內財產安法律分,可約定男方有重大過錯的,如出軌家暴要淨身出戶,都可以接受。不能接受什麼對女方不好,就要一半財產的約定。


用戶1927064131666


離婚的時候,除非是協議離婚,如果是開庭判離,只要有一方對協議提出異議,法官是不理會協議的,只按法規辦理。


城南舊事如歌


這樣的婚前協議是一種不平等條約,主要將協議的角色轉換,請問女方願意接受嗎?答案應該是否定的。如果真是太在意財產分割歸屬問題,又何必結婚呢?


開心大姐91


不能接受!對人好不好沒有標準。你覺得你對她好,她不覺得,比較冷血感受不到怎麼辦?而且男方的財產有可能是父母辛辛苦苦掙的,憑什麼分給女方一半。女方這樣有安全感了,男方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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