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个州全部“大难临头” 前所未有

当地时间4月1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批准怀俄明州为新冠疫情“重大灾难状态”。至此,美国全部50个州、首都华盛顿特区,以及美属维京群岛、北马里亚纳群岛、关岛和波多黎各4个海外领地,全部进入了“重大灾难状态”,这在美国历史上,前所未有。

“灾难状态”谁来管?

美国“灾难状态”的宣布与救助,离不开《斯塔福德法案》,也离不开联邦紧急措施署(FEMA)。

早在1953年,美国联邦紧急措施署就已开始通过宣布各州进入“灾难状态”来进行自然灾害救助。1988年,国会通过了《斯塔福德灾难与紧急援助法》(又称《斯塔福德法案》),对救灾行动进行了规范,并授权联邦紧急措施署在自然灾害期间,系统地向州和地方政府提供应对灾难的援助,并协调国家应对行动。

根据《斯塔福德法案》,美国各州及地方政府只有在灾难造成的损失超出自身应对能力时,才可以申请进入“灾难状态”。“灾难状态”由各州或地方政府提出,由州和联邦政府联合评估,由美国总统宣布。如果申请获准,联邦政府可支付最高75%的救灾费用。

美国联邦紧急措施署目前隶属于美国国土安全部,控制着超过400亿美元的联邦救灾资金。按照授权,该署可以用救灾资金帮助建立临时医疗设施、运送患者,以及支付其他救灾费用。飓风、洪水、地震、海啸和流行病等,都属于需要应对的自然灾害。

灾难状态和紧急状态

按照《斯塔福德法案》,美国总统可以在各州州长建议下宣布“紧急状态”和“灾难状态”。两者不同之处在于,“紧急状态”门槛较低,只要总统认为应该对某州的自然灾害进行救助,就可以直接宣布。但是,单一紧急状态下的援助总额不能超过500万美元,如果超过,则需向国会报告。

而“灾难状态”则有一定标准。《斯塔福德法案》规定,联邦紧急措施署要对各州及地方政府提出的救灾申请进行评估,并根据该州或地方政府的人均救灾成本决定是否达标。该成本在1986年时定为人均1美元,2019年上升到1.5美元。如果某州的受灾程度没有达到联邦救助标准,但该州某行政区域(县或市等)的人均受灾救助成本达到3.57美元,也可以单独向联邦政府申请救助。

一旦被宣布进入“灾难状态”,联邦紧急措施署将向受灾地区提供短期和长期救助。短期行动包括:清理受灾地区的废墟、复兴基本经济活动、恢复政府基本服务、向灾民提供住宿和衣物食品等。长期措施则主要指帮助恢复灾后重建,包括重建道路、桥梁、大坝、楼宇等重要建筑,复兴当地经济系统,提供州和地方政府的重建经费等。

“灾难状态”并不少见

根据美国联邦紧急措施署网站信息,自1953年以来,美国历任总统已合计数千次宣布“灾难状态”并进行救助。二十一世纪以来,美国政府每年进行“灾难状态”救助的次数就超过50次。比如2019年5月,联邦紧急措施署对加利福尼亚当年2月至3月的森林大火救助1.28亿美元;2017年8月,德克萨斯州哈维飓风造成超100万家庭受灾后,联邦紧急措施署向该州提供“灾难状态”下的公共援助拨款共20.9亿美元。

不过,美国政府在批准“灾难状态”问题上的尺度时紧时松,也引发不少争议。一些州因自然灾害申请“灾难状态”没有得到救助,十分不满。数日前的4月7日,德克萨斯州就收到联邦紧急措施署回复,称其为德州北部去年10月龙卷风申请“灾难状态”救助的要求不予批准,理由是该次灾害造成的损失未超过州和地方政府的应对能力。对此,《达拉斯新闻》称,这次龙卷风给当地基础设施造成了至少1.9亿美元的损失,而联邦紧急措施署的决定,令当地应对新冠疫情雪上加霜。

50个州全部“大难临头” 前所未有

除了批准各州“灾难状态”并进行救助,联邦政府还可以援引《斯塔福德法案》直接救灾。此次新冠疫情发生后,特朗普总统就于3月13日援引该法宣布美国进入紧急状态,并采取一系列救灾措施。《纽约时报》报道,特朗普自2017年任总统以来,已多次援引《斯塔福德法案》宣布进入紧急状态,譬如去年应对加州大火等。

多年来,美国联邦紧急措施署对“灾难状态”的救助行动,常被批评授权有限,程序复杂,效率低下。2005年8月,美国墨西哥湾沿岸多州发生“卡特里娜”飓风后,小布什政府领导下的联邦紧急措施署被批评行动缓慢,措施迟不到位,民众怨声载道。而此次新冠疫情在美国蔓延之际,多位州长纷纷批评联邦紧急措施署未能有效协调各州救灾行动,反而与各州拼抢呼吸机、口罩等救援物资,致使价格飞涨。加州州长纽森4月9日就声称,该州已不再指望联邦政府的援助,而将作为“国家州(NATION STATE)”独自行动,自力更生。(央视记者 武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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