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釣到“金龜婿”?原是渣男冒充“高富帥” 騙財又騙色

現實生活中的無業遊民,搖身一變成了網絡世界裡“高富帥”,“鑽石王老五”李某已經離婚,還帶著一個孩子,靠刷自己及女友的信用卡度日。

為了騙取女性的信任,李某標榜自己單身、有車有房有工作且有多處工程。其通過快手軟件迅速結交三名女性並與她們確立男女朋友關係,進而騙財又騙色。近日,富縣人民檢察院以李某涉嫌詐騙罪、盜竊罪向富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案情回顧:

2018年,一次“微信順風車”的機會,李某開著女友的車拉乘被害人孫某(女)前往榆林辦事,二人認識後相互添加微信,經過數月相處成為男女朋友並姘居。

2019年2月、6月,李某又通過快手軟件網上直播,相繼認識了子長縣的被害人白某(女)、延長縣的被害人石某(女),並與二人以談對象相處。

在與三名被害人相處期間,李某謊稱其為延長石油某輸油站副站長、副科級,名下有車有房且未婚等虛假信息,取得三名被害人的信任後,編造工地資金週轉、修剷車、開公司、車輛肇事、受傷住院、父親去世等各種虛假借口多次騙取三名被害人錢財共計115000餘元。

李某還在孫某的手機上下載“洋錢罐”貸款軟件,以孫某的名義貸款3000元,且乘孫某不備盜取其價值17000餘元鑽戒一枚。事後經三名被害人多次索要錢款,李某分文未還且將被害人手機、微信拉黑。

法律鏈接:

本案中,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取得被害人信任後,編造虛假理由多次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且拒不歸還,失去聯繫,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某在被害人家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建言:

無論是現實生活還是虛擬世界,騙子都會無處不在,他們運用各種偽裝、各種伎倆騙你沒商量。交友一定要設防,慎之又慎,切忌輕信。

交往中,當涉及錢財問題時,一定要多留心眼,與身邊親友多溝通、多瞭解、聽取意見和忠告,明辨真偽,切不可被謊言、假象矇蔽,落入騙子的圈套。當意識到被騙時,務必第一時間報警。

富縣人民檢察院 炊紅莉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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