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無業。2月13日,她與兒媳、孫子、侄女、外孫女一起前往泰國普吉島旅遊探親,在境外生活41天。
3月25日,一家五口從泰國乘春秋航空9C8522航班抵達上海,入境後在海關健康申報無異常。3月26日,一家五口乘國航CA1884抵京,經旅客集散點分流至不同的集中隔離點觀察。3月27日,隔離點對該女士及其兒媳、孫子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祖孫兩人檢測結果呈陰性;兒媳檢測結果呈陽性,於是兒媳被轉至定點醫院,3月28日診斷為確診病例,判斷為境外輸入病例。
在疾控部門進行的流行病學調查中,該女士自述:4月3日因開窗通風導致鼻塞,口服感冒沖劑,症狀有緩解。4月9日,即集中隔離的第12天,朝陽區疾控中心按要求對祖孫倆採集咽拭子標本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4月10日檢測結果顯示,該女士呈陽性,其孫子呈陰性。120急救車將該女士轉運至小湯山醫院。根據境外旅居史、肺部影像、血液檢查等診斷依據,患者當日被診斷為確診病例,臨床分型為普通型。目前,正繼續對患者的孫子進行密切觀察;患者的侄女、外孫女回京隔離期間身體無異常,兩次核酸檢測均呈陰性,已解除隔離觀察。
龐星火說,該患者及家人在疫情高發期間仍出境旅遊探親,回國後兒媳與她相繼確診。這個案例再次提示大家,如非必要儘量減少境外出行,如必須出行,一定做好個人防護;在集中隔離觀察期間出現任何身體不適要及時報告、及時排查,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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