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蚌埠市五河县专利资助及贯标奖励的通知

关于申报五河县2019年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单位、企业、个人: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专利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实施方案》(五政〔2020〕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知识产权发展,现对2019年1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有关知识产权的专利申请、授权、引进等项目进行政策兑现,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关于加强专利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实施方案》(五政〔2020〕4号)。

二、申报主体

(一)本县辖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且专利权人地址在我县行政区域内。

(二)在本县区域内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服务机构。

三、申报方式

四、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

五、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五河县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申请表》;

2.法人单位提供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社团证书等);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县市场监管局审核后退回(下同);

(二)分项材料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补助。每件给予1万元补助,分两年按6000元、4000元分期兑现。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及扉页复印件,《五河县2019年发明专利授权奖补汇总表》。

2.有效引进市外发明专利的补助。每件给与1万元补助,分三年按5000元、2000元、3000元分期兑现。专利登记簿副本或手续合格通知书复印件,《五河县2019年单位引进发明专利补助汇总表》。

3.企业专利联络员奖励。单位当年每申请并进入实审一件发明专利,给与其联络员300元奖励。发明专利申请和实审复印件,专利联络员备案登记表(县市场局提供)。

4.PCT专利补助。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国外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的,每件专利一次性补助5万元,每件专利最多资助2个国家(地区)。PCT专利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及缴费单据。

5.对当年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奖励。对列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企业的,通过验收后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除提供“五(一)基本材料”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专利服务机构有效托管我县发明专利达到100件、300件、500件和1000件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专利服务机构2万元、6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托管协议和托管发明专利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8.对当年确定为省知识产权评议项目的,给予项目承担单位5万元补助;对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10万元;对列入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园区的,通过验收后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当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TISC(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项目,给予项目承担单位15万元补助。除提供“五(一)基本材料”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对当年评定为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的,分别给予学校补助10万元、5万元;当年评定为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的,分别给予学校补助5万元、3万元。除提供“五(一)基本材料”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管理监督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拨付资金、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将项目单位及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机构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所有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申报资格。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申报2019年蚌埠市五河县专利资助及贯标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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