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建設相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建設相關工作的通知


教職成司函〔202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關於“加快推進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建設”的部署,結合“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簡稱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推進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簡稱學分銀行)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堅持以學習者為中心,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結合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有序開展學歷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所體現的學習成果的認定、積累和轉換,形成一批學分銀行應用模式和典型案例,拓寬技術技能人才持續成長通道,逐步探索開展各類學習成果的認定、積累和轉換,服務全民終身學習。


二、實施流程


學分銀行組織研究確定不同課程類型、不同學時與學分的對應關係,形成學時學分記錄規則。職業教育培訓評價組織(簡稱培訓評價組織)依據該規則,結合有關專業教學標準等對X證書體現的學習成果提出建議學分。學分銀行組織核定後,認定該學習成果對應的學分銀行學分值。有關院校和培訓評價組織根據X證書及其職業技能等級標準、相關專業教學標準、學校相關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課程標準等,按照有關規則研製具體的學習成果轉換辦法,並在學分銀行備案發布。


學習者登錄學分銀行信息平臺(網址:http://www.ncb.edu.cn),登記相關學習成果,學分銀行記錄對應學分並存入個人學習賬戶。學習者可以查詢個人學習成果的存儲和積累情況,並根據需要申請轉換學習成果。


三、實施要求


1.各地要結合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依託試點工作指導協調機構等積極與國家開放大學、培訓評價組織對接。


2.要組織加強對學分銀行建設的研究,特別是對有關學習成果轉換方面的研究,指導本地區有關院校建立健全本校管理工作機制,制定學習成果轉換辦法,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有關工作,及時受理X證書學習成果轉換申請等,按要求做好進展情況備案。


3.要指導推進本地區有關院校間的學分銀行學分互認,鼓勵探索針對相同或相近專業,將有關學生所持有在學分銀行認定的X證書,作為學生參加中高職銜接轉段等考試環節的學業水平參考或部分技能考核模塊成績。積極探索學分銀行在更多領域和地區間的應用。


4.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監管協調機制,加強對本地區學分銀行有關工作的質量監控。會同省級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有關激勵政策,幫助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依據國家開放大學發佈的學分銀行建設工作規程等,結合實際情況,統籌做好本地區有關工作,積極推進學分銀行建設。


職成司聯繫人及電話:

梁召峰 010-66096810


國家開放大學(學分銀行)聯繫人及電話:

鄢小平 010-57519072 18601369308

安 濤 010-57519579 13911908586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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