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国晟:号称“国资股东”实力雄厚 实则伪造公文“偷天换日”

揭秘失联私募,学会防雷避雷!


大家好,我是财小查。在上一期中,我们揭秘了江湖传言拥有80后美女总裁和“传奇”创始人的国盈基金的资本骗局。今天让我们来探究一下号称拥有“国资股东”实力雄厚的中融国晟伪造政府公文、产品作假的“偷天换日”大骗局。


2019年12月27日,中基协会公布最新一批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中融国晟”位列其中。

中融国晟:号称“国资股东”实力雄厚 实则伪造公文“偷天换日”

▲ 截图来自财查到APP


号称“国资股东”实力雄厚

据财查到APP显示,中融国晟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融国晟)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00万,并于同年完成了登记。


中融国晟:号称“国资股东”实力雄厚 实则伪造公文“偷天换日”

▲ 截图来自财查到APP


其股东为山东汇利集团公司与自然人李娟。资料中显示,中融国晟宣称山东汇利是一家“多元化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AAA级信用评级”、“年完成产值过百亿”。但奇怪的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这样一家年产值“过百亿”的企业缴纳社保人数却仅有3人。


中融国晟:号称“国资股东”实力雄厚 实则伪造公文“偷天换日”


中融国晟:号称“国资股东”实力雄厚 实则伪造公文“偷天换日”

▲ 截图来自财查到APP


而在中融国晟公司品牌介绍中称其“拥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公司合伙人及高管拥有丰富的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公司依托专业团队及丰富的操作经验,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长期专注于金融领域的研发与创新。”而下翻至公司核心成员、企业业务等资料时,则是全部空白。


换句话说,中融国晟从股东到资质再到产品本身充满了各种谎言。这之后由于产品造假而引发的“爆雷”也就不足为奇了。


伪造政府公文 投资人受“重创”

2019年1月,多名投资人向媒体曝光中融国晟的骗局。投资人表示,他们于2017年9月认购了由中融国晟担任管理人的“宜兴文化产业园基础建设私募投资基金”。而在运作过程中,中融国晟涉嫌伪造资金托管银行凭证、以非募集账户募集资金、伪造宜兴市政府与财政局公文、伪造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当时,中融国晟方面已处于失联状态。


根据投资人提供的基金合同显示,宜兴基金计划募集规模为1亿元人民币,投资范围为“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形式投资于宜兴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的重新设计与升级改造建设”,存续期限为1年。


该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范围是宜兴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的重新设计与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融资方是琦琳荣实业(北京)有限公司,融资方用名下5915.17亩土地以及100%股权做质押。但实际上,基金合同中用作抵押的5915.17亩土地(价值2.43亿元),并不在琦琳荣实业(北京)有限公司名下,且于2015年时就已被法院查封冻结。


而“有趣”的是,琦琳荣实业与中融国晟也存在很深的隐秘关联。王春东是中融国晟的实际控制人,王春东的弟弟王春龙与张丰胜都是北京龙汇东方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10%和28%,而张丰胜正是琦琳荣实业的法定代表人,持有该公司99.99%股份,另外0.01%的股份由张丰胜的妻子李会持有。


这说明了什么,想必大家都很清楚了。


更过分的是,中融国晟为骗取投资人的信任,还增加了官方“背书”。该私募基金公司在销售宜兴文化私募基金时,还向投资人出具了宜兴市政府的“政信三件套”,不过,经相关政府部门核实,此“证件三件套”同样涉嫌伪造。


所涉及的三份地方政府公文分别是由宜兴市财政局出具的《项目融资偿还资金承诺函》、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出具的《项目融资偿还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和由宜兴市政府出具的《项目融资偿还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


据投资人事后统计的数据,该基金实际募集规模超过1.5亿元,可以核准身份的投资人共55名,对应金额为1.457亿元。这其中,最多的被骗金额1600万元,最少的也有60万元。


偷换募集账户 投资款无处可寻

除涉嫌伪造地方政府公文、抵押证件作假、伪造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书,中融国晟还有一个惊人的操作,将作为私募基金管理最后保障的托管账户“偷天换日”。致使40余位投资人约1.3亿元的认购资金被汇入该公司另一账户。


宜兴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募集托管账户尾号为“10806”,但是托管行却告诉投资人,该基金在银行开立的募集监管账户尾号为“10607”。由于10806并非募集账户,托管行无法监控资金流向。在实际募集过程中,仅有3000万元进入了托管账户,超过1.1亿元的资金直接进入了中融国晟的对公账户。


除了宜兴基金以外,中融国晟名下另外两只基金“中融国晟·承德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私募投资基金”与“国晟安居1号私募投资基金”的融资主体也是琦琳荣,且由山东汇利提供担保或保证。三只基金涉及的资金总额约在3亿元左右。宜兴基金违约后,中融国晟方面曾召开投资人大会。在投资人大会上,中融国晟实际控制人王春东向投资人承认挪用了上述基金的资金。


截止目前,中融国晟该项目投资人的投资款仍未得到偿还。


投资者启示

通过以上的文字内容,我们不难发现中融国晟不仅伪造公文、涉嫌自融还偷换基金募集账户。伪造公文与自融我们在前几期中都有详细介绍,今天我们着重讲一下“基金募集账户”。


基金募集账户一般是指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可以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该账户是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明确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及保障资金划转安全的机制,监督机构依法依约对账户实施监督,并承担账户资金划转安全的连带责任。监督机构一般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并且应当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的会员。在涉及挪用基金资产的案例中,打款账户大多缺少监管,募集资金直接进入了管理人控制的账户。


对投资者而言,应审慎选择私募基金投资,并在投资过后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托管机构给予持续关注和监督。投资者在认购私募基金产品后,可使用财查到APP持续关注私募基金产品投资、运行情况,并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若发现管理人失联,基金财产被侵占、挪用,基金存在重大风险等情况,要及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证监局或协会反映,若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的,要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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