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用检察力量呵护幼苗茁壮成长

用检察力量呵护幼苗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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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检校共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知识教育,全力营造未成年人平安成长的法治环境,富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走进校园普法。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用检察力量呵护幼苗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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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3日上午,赵云萍检察长在富宁县一中就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性侵害学生,为全县各校校长培训,详细地向受训人员介绍了“一号检察建议”的由来、具体内容以及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是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共同的事业、共同的责任、共同的使命。我院将与教育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为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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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赵云萍检察长前往富宁县格当村为200多名学生进行预防性侵与安全教育讲座活动,全面推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此次宣讲中,赵云萍检察长耐心细心地对学生讲解未成年人应当如何保护保护自己,现场示范、举例,用亲切、浅显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上了专题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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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农兴山副检察长借助到扶贫挂钩点调研的契机,走进郎恒小学,积极了解掌握学校预防性侵害工作情况,加以监督落实,并为学生和老师送去防性侵法治教育课。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筑牢了预防少年儿童性侵害保护网。

通过宣讲活动,让同学们全面了解了性侵害的基本知识:什么是隐私部位、如何防范性侵害、遭遇性侵害怎么办?

在今后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检校共建长效机制,推动教育部门和学校完善校园风险管控机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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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是2018年10月19日,由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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