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中丁元英藝術功力已入化境,眾人挑逗,丁元英無奈出大招

《天道》中丁元英藝術功力已入化境,眾人挑逗,丁元英無奈出大招

電視劇有段關於音樂鑑賞的一個小高潮,當我看到這時,就被這部劇吸粉了,不知讀者朋友看完這一段什麼感受。

當時馮世傑拉著丁元英的手“苦苦哀求”著不讓丁元英走,老丁無奈,不得不裝B的地說道:

“我個人以為穆特演奏的《流浪者之歌》還不足以冠一個‘好’字,穆特詮釋的悲涼、悲傷、悲慼,弗裡德里曼詮釋的是悲憤、悲壯、悲愴,不一樣,穆特多了點宮廷貴婦的哀怨,少了點吉普賽人流浪不屈的精神。”

說到這時,周圍人都呆若木雞了。

緊接著老丁又說到:“海飛茲無疑是一位偉大的小提琴演奏大師,但是,單就這首《流浪者之歌》來說,他詮釋的也不是最高境界,他似乎太在乎技藝精湛了,反而染了一絲匠氣,淡了一絲虔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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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話我們可以判斷出,《流浪者之歌》給人傳遞的感情是“悲”,這部作品的主題也是“悲”。

“悲”這個感情如何表達才算是最高境界?

寫到這,我想到芮小丹問她爸“戀愛的最高境界是什麼”芮小丹的父親說“這個最高境界的愛情,每個人的理解都不一樣,沒有固定標準,像禪一樣,一說就錯。”

《天道》中丁元英藝術功力已入化境,眾人挑逗,丁元英無奈出大招

按照小丹她爸的這個邏輯,“悲”的最高境也就沒有標準答案了。

所以芮小丹笑了,這個笑,傷到了她爸的自尊心了,最後不得已,被逼出了丁元英的標準答案。

首先給大家放個大招“天是什麼?”

“天是神,是上帝,是創造萬物者,一句話,天是道,是事物規律和自然法則”

緊接著再給大家來個一招定乾坤,“參禪悟道至天人合一的境界就是最高境界,最高境界就是不具有善惡美醜的分別屬性,不具有對立面的我執,有善惡美醜之分的是人,不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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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們得到一個結論,最高境界是天人合一的境界,是不具有對立面的我執。如果不理解,可以再往下看。

將這個最高境界運用到《流浪者之歌》的賞析。

“悲”與“不悲”是同一事物的兩面,“悲”的裡面是“不悲”,“不悲”的裡面是“悲”,執於一端是達不到最高境界的,所詮釋的對象是不全面的,不深刻的。

穆特是執於“悲”的這一端,所以她詮釋的《流浪者之歌》的境界就是:悲涼、悲傷、至多也是悲慼”。

海飛茲是執於“不悲”的這一端,所以詮釋的《流浪者之歌》相對顯得空洞無物,多了點技巧的匠氣。

只有弗裡德里曼是不執兩端的,既不是執於“悲”這一端,也不是執於“不悲”這一端,而是能在“悲”中昇華到“不悲”,在“不悲”中又讓人體味到“悲”,這不是“悲”與“不悲”在同一層面的混和,而是“悲”與“不悲”的兩個不同維度在同一時空給欣賞者帶來的激盪與享受,於是《流浪者之歌》這首曲子在弗裡德里曼詮釋下會讓欣賞者感覺到悲憤、悲壯進而悲愴。

所以最後丁元英下結論了:穆特是心到手沒到,海飛茲是手到心沒到,只有弗裡德里曼是手到心到。”

“什麼是心到手沒到呢?”

這是高潮,以致眾人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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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離的眼神

且看——

心是願望,神是境界,是文化、閱歷、和天賦的融匯。穆特的性別底色是上帝給塗抹上去的,只要她不能超越上帝,她就抹不掉性別底色的脂粉氣,穆特的手是一雙女人的手。”

可見最高境界不是說能達到就能達到的,不但要有先天條件的天賦,還得有後天條件的閱歷。音樂的演奏是這樣,音樂的欣賞也是這樣,理解了音樂的最高境界,在這個基礎上只有去聽才能體會到那種境界。

最高境界都是相同的,咱們以丁元英做的一首詞來體會一下。

這是被人請到酒桌上戲弄時,丁元英無奈吟出的,殺傷力極強。現錄如下,共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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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嘲

本是後山人,

偶作前堂客。

醉舞經閣半卷書,

坐井說天闊。

大志戲功名,

海斗量福禍。

輪到囊中羞澀時,

怒指乾坤錯。

此詩一出,人仰馬翻,只見眾人落荒而逃。

《天道》中丁元英藝術功力已入化境,眾人挑逗,丁元英無奈出大招

要讚美自己卻在嘲弄自己,嘲弄就嘲弄,還搞了個“卜算子”詞牌名,以工整的韻律格式甩了甩衣袖,好不瀟灑。不執著於讚美而深深的讚美以至脫離於讚美,神之境也,一幅活生生酸臭書生生態圖呈現在大家面前,自我諷刺辛辣,自我解剖深刻,意境很高,這讓女主角心中暗暗讚許:“好詞”

當然是好詞,這是超越於兩端的神的藝術品。

以上是對《天道》一些粗淺的見解,讀者有何高見,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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