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沉迷半佛仙人不能自拔,特別上頭,剛好看到半佛仙人推薦的《五本讓你懷疑世界的好書》中引用了《十二怒漢》的片段,感覺很有意思,決定跟大家分享一下。
————劇透警告⚠以下內容會涉及劇透————
故事框架上面看,《十二怒漢》很像阿婆的推理案件,封閉環境,群戲演繹,矛盾激化,劍拔弩張,劇情不斷反轉。
一個人已經死了,另一個人的生死將交由你們決定。
審訊結束,12位陪審員要在這裡,決定一個男孩的生死。
ROUND1,12人參與,實名
第一輪投票拍的特別寫實,群體是極具影響力的,一開始還不確定是否要投有罪的人,看到身邊的人陸續舉手,迫於壓力自己也舉起手錶示贊同。
這一輪裡面只有8號沒舉手,他表示:
我不能說這個孩子是無辜的,但是我不滿足於手頭的證據,這
無法證明這個孩子就是兇手。第一輪辯論開始,剩餘的十一人要想辦法說服8號陪審員,讓他同意“有罪”。
陪審員開始各自進行陳述:
2號陪審員,孩子沒有證人可以證明他無罪,所以孩子有罪。
3號陪審員,庭審證人證詞非常有力,有目擊證人看到了,所以孩子有罪。
4號陪審員,這個孩子不記得自己重要不在場證據的細節,也沒有人證,所以孩子有罪。
6號陪審員,一直覺得他有罪,審訊過程讓他找到他認為“有說服力”的證據,所以孩子有罪。
7號陪審員,不在乎結果,只想儘快結束,有前科的人就是狗改不了吃屎,所以孩子有罪。
3號和4號不斷渲染孩子出生背景,貧民窟出生的人都有問題,有過前科的人都是罪犯。
故事的矛盾點被激發,你的判斷是基於事實,還是基於“你認為的”事實?
沒有犯罪的人,需要自證清白嗎?
所有來自貧民窟的人,都是罪犯嗎?
證人是否在提供,他們認為“正確”的供詞?
為了對最終能夠達成一致結果,8號陪審員提議匿名投票,只要全體通過,他就認同結果。
ROUND2,11人參與,匿名
10人認為“有罪”,1人認為“無罪”。有人同意了8號的觀點。
基於上一輪發言,大家把矛頭集中在5號,
“就是這個來自貧民窟的傢伙,為了保護他的同伴阻擾了我們回家!”
而實際上,投反對票的是9號。
討論進入到這裡,開始出現關鍵性證據反轉,目睹全過程的女證人表示兇案發生時有一輛列車經過,而樓下老人則表示兇案發生時聽到了爭吵。
基於事實,列車經過時,你很難集中精力聽到其他的聲音,那老人為什麼要說謊?
人類會迫於壓力,在特定的場合說出”正確的“話,他只是做了一件他認為對的事情。
作為同齡人,9號很能夠體會到老人的感受,默默無聞一輩子,這是第一次有人認證聽老人說話,老人不是故意說謊,老人只是聽到了他認為他自己應該聽到的聲音。
那假設列車經過時,大家還是能夠聽到聲音的話,孩子為什麼還要回來?女證人明明說自己尖叫了,還報警了。
證詞出現了明顯衝突,列車經過老人能聽到爭吵,但兇手卻聽不見女證人的尖叫?
辯方律師為什麼在交叉詢問的時候沒有發現?
什麼?辯方律師根本就沒有進行交叉詢問?
這一場庭審,辯方律師拿不到錢,也賺不到名聲,
在律師心裡,這個孩子有罪。再次發起投票,越來越多的問題被挖掘出,持“有罪”看法的陪審員越來越憤怒。
ROUND3,12人參與,實名
第二項有力的證據被剔除,樓下老人說自己在15秒從自己的房間跑到大門口,看到孩子匆匆忙忙跑下樓。
實際上,老人有中風後遺症走路不利索,從房間到大門口有55英尺,他根本就無法在15秒內跑到大門口。
3號陪審員陷入了恐慌,他不在乎結果,不論這個孩子殺人與否,他都想送這個孩子上電椅,因為他自己的兒子給他造成的心理創傷,至今未痊癒 。
後面的投票越來越頻繁,看似有力的證據被一項項推翻。
ROUND4,12人參與,實名
6比6,投票第一次打平。
10號陪審員聲嘶力竭,你們為什麼非要幫那個孩子不可?
對事不對人,我們不證明孩子無罪,我們只是不能確定這孩子真的有罪嗎?
ROUND5,12人參與,實名
10號陪審員對大家改票憤怒極了,“貧民窟”、“有案底”、“有動機”的孩子根本不值得挽救!
針對於“標籤化”的歧視,矇蔽了10號陪審員的心智。
同樣的,大家對7號陪審員跑票也很不滿,你投“無罪”是基於你認為孩子犯罪證據不足夠,而不是為了去看球。
ROUND6,12人參與,實名
你戴眼鏡睡覺嗎?
那為什麼有近視的女證人,在晚上睡覺的時候,可以在漆黑的夜裡看到對面房間的兇殺案?
3號陪審員全線崩潰。
你是想懲罰這個孩子,還是想把這個孩子當作自己兒子的替代品,給他一點教訓?
你知道這個教訓,會奪走一個人的生命嗎?
解釋事情的合理性一點都不難,會因為事情本質跟你進行討論溝通交流的,那都是體面人,他們是真的想問問為什麼。
溝通最難的是解決情緒問題,這種情況大部分是在跟他們的情緒作鬥爭,除非對方能夠意識到自己在鑽牛角尖,不然你根本沒有機會說服他。
而生活中更多的實際情況是,他們很明白自己在鑽牛角尖,但只要能阻止你贏,他們就能夠在這個牛角尖裡面安營紮寨。
如果不是8號陪審員堅持再看一次證詞;
如果9號陪審員不能頂住壓力提出自己的疑問;
如果大家無法得出結論把這個皮球踢給下一個陪審團。
這個孩子三次逃過死刑。
陪審義務結束,四散而去,脫下陪審員的角色,迴歸本職。
你會有過往,你也會有未來,我們真的能做到拋開對過往的偏見,
就事論事嗎?面對多方信息衝擊,你要如何保證自己的想法不被他人左右?
再延伸開來說,如果真的是有罪呢?所有人都投了“無罪”,你該怎麼辦?
類似電影《殺死一隻知更鳥》、《控方證人》、《一級謀殺》、《失控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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