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觀論》一論,人世的痛苦

一,在任何不幸與煩惱中,最好的安慰,莫過於想及他人的境遇更不如自身這一點

除以受苦為生活的直接目的之外,人生就沒有什麼目的可言。我們觀察世界,見事事處處,都充滿痛苦,都原於生活本身之需要,且不可分離,真可謂毫無意義可言,不合於道理。個別的不幸,固然似為不期而遇的事物,但作為通常的不幸,則事出一轍,可見是必然的。像大多數哲學體系所宣示的那樣,惡事,其本質便是消極,以我看來,並不合理。惡事猶如他事亦有積極的一面,其存在也常常使人感覺到。萊布尼茲則尤其是此種不合理說法的維護者,他用顯而易見、不足輕重的詭辯,以求強化他的論據。其實,幸運亦屬消極。換言之,幸福與滿足,就痛苦定歸於消滅之情境而言,常常含有慾望圓滿的意義在內。它可以說明一個事實,即通常所見,快樂常不是我們所希望的快樂,而痛苦則遠遠超過我們所預計的痛苦。

二,人稱世界上的快樂,假如以其重量來衡量的話,常常超過痛苦,否則無論如何,二者之間總能扯平。對於這種說法,讀者若想考察其合理與否,請試取兩個相互啖食的動物,其中一個正恣意噬於另一個,大家就可以其所有的情感來作一個比較。在任何不幸與煩惱中,最好的安慰,莫過於想及他人的境遇更不如自身這一點。這種安慰的方式,實在是人人都能做到。但對整個人類來說,則意味著,這是一個多麼可悲的命運啊!

三,我們就好比是田野上的羊,嬉戲在屠夫們的監視之下,這群羊,將或先或後,依次選擇而被其宰割。因此,在美好的日子裡,我們都意識不到隱而未發的惡運——如疾病、貧窮、殘廢、失明、昏聵等等——正早已等待在其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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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時間逼迫得我們喘不過氣來;時間又常在後頭鞭策著我們,宛如一個監工。只有當我們陷入煩惱的痛苦之中的時候,時間才會駐足不前。然而不幸的命運,亦有其作用!若將空氣去掉壓力,那麼我們的驅殼將會因此而破裂。所以,若將人的生活中去掉其需要、困難以及逆境,但凡是人們的各種作為,皆會取得成就,這時,他們就會變得驕傲,不可一世。人體雖張大而不至於破裂,但必將會暴露其愚蠢,甚至不可羈絆到瘋狂。由此說來,相當的憂患、痛苦、煩惱,對於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是必要的。船若不載重以鎮平衡,則會顛簸不定,且將會不能直線前進。

六,確實,工作、煩惱構成了眾多人等的畢生經歷,盡人皆同,這是一個必然的事實。假如讓其慾望旋即得到滿足,人將何以打發其一生呢?他們雖然生於世又能有何作為呢?倘若這個世界成為繁華安逸的天國,乳蜜甘芳的樂土,窈窕淑女,悉配賢才,無怨無仇,那麼,人們必定會無聊以極,亦或會因煩悶而死,再不,就會有戰鬥、屠殺、謀害等等隨之而來。如此一來,人類所遭受的苦難,較之現在所受之大自然的會更加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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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輕時,當我們遐想未來生活的時候,我們就好像是坐在戲院裡的兒童,興高采烈,熱切盼望著大幕的開啟。對行將出現的究竟是什麼,不知其底裡,這實在是一件大快之事。如能預知來,就必然會有其時。就好像是兒童,將成為無罪無辜,不知何為的罪犯,雖不會被判死刑,但對所受判決卻懵懂罔知。可是,人人都願得享高年,換句話說,對於他所企盼的生活情境,不過能作這樣一種說法,即"日甚一日,每況愈下,直至無可奈何而止"。若就想象而言,試想,在燦爛的陽光照耀下,呈現各種痛苦及煩惱,其程度又會怎樣呢?你必將會說,在地球上,如果太陽的光和熱,能使萬物生存成為可能的現象逐漸減少,就像是在月球上那樣,或地面跟別的地方一樣呈水晶雨雪的狀態,那該多麼好啊!

八,再者,你也可能將生命看作是這樣:它像是戲劇中一個無益的小插曲,破壞了神聖的無生命的寧靜。無論怎麼樣,雖然你所遭遇的事物,一切如意,但是,隨著歲月的消逝,你就會覺得整個生活都屬失望,且都是騙局,其事實一目瞭然。分別了半個世紀的少年故友,在耄耋之年相逢,當彼此相視之瞬間,湧出來的所有主要的情感便是,但覺整個生活,均屬失望。因此,在這兩個人追思往事之時,兒時的生活盡現眼前,像就是在晨光照耀之中,一切都呈現出玫瑰色,其滿足之情令人欣羨,生活給予我們的希望是何其多啊,——然而到後來,在我們這些人當中,又有多少是有成就的呢。此種情感,感人肺腑,以致大家都認為,此時無付之言辭之必要了。然後,雙方默認,相喻無言,且將這些作為所有談話的基礎。

九,有人在有生之年,歷經了二代、三代,甚至更多,那麼這個人就好像是一個生在市肆中,觀看術士們設攤者。看到這些術士們依次表演,一而再,再而三。這種表演本來只可觀賞一回,當別無新意,且不足以眩人心目時,便毫無意義了。當人的命運不足使人嫉妒時,那命運之足則為人所痛哭的就不計其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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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生活是一個苦工,人人都須作之。盡職的人就所謂是行善事,亦即他已經能夠完成自己的工作。如果生兒育女僅僅是因為純粹理性的行為而來的,人類的種族會繼續存在嗎?確實會有這樣的人,他們為了對後代表示同情而免去其出世生存的負擔嗎?或無論如何也不願意殘忍地將這種負擔加諸於後代。也許會有一些人告訴我,說我的哲學不足以安慰

十一,人,——因為我直述真理。人人都願意聽信於舊說,即所謂上帝所造之物都是美好的,於是,他們都到牧師那兒去祈禱,而置哲學家於不顧。不管怎麼樣,請不要請求我們,要讓我們所持的學說、說法去遷就、適應你們所受到的教誨。那只是虛偽的哲學家之流所願意幹的事情,要想向他們索取任何學說,都能如願以償。大學裡所有的教授們,都不得已而宣傳樂觀主義。要想推翻他們的學說易如反掌,而且還是一件十分愜意的事情。我已經提請讀者注意,一切幸福的境界,一切滿足的情感,就其性質而言,均屬消極,換句話說,也就是脫離了痛苦而成的,痛苦則是人生的積極原素。因此,對於任何人來說,任何幸福的生活都不應該以快樂多少來進行度量,而應以脫離苦惱的限度——亦即脫離積極的惡事的限度來度量。倘若這就可以稱作是合理的論據,那麼下等動物看起來所享受的幸福,較之人所享受的要多。請大家詳細地考察一下吧!

十二,不管人類的幸福及困苦的方式如何變遷,引導人們舍彼求此的物質基礎,或是肉體的痛苦,或是肉體的快樂。此種基礎很有限度,只不過就是健康、食物、寒暑燥溼之抵禦、性慾的滿足;反之,則是缺乏上述的這些東西。所以,僅就肉體上的快樂而言,人之所以優於動物些許,不過是因其神經系統具有較高的可能性,使人對於任何快樂較為敏銳,但是也必須記住,對於任何痛苦也亦然。與動物比較,人所有的慾望是何等的強烈。人的情緒之深邃有力,與動物相比又是那樣的迥異。——然而,人與動物二者之間,其最後所得的結果完全相同,不過就是健康、食、衣等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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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人之所以有如此強烈的慾望,主要原因在於對未來及非當前的事物加以思考。這一點,對於人類的一切行為所產生的影響非常大,亦即是憂慮、希望、恐懼等等的真正來源。——這種情緒影響到人,較之動物對於其所有當前的快樂及痛苦、所能發生的一切事情的影響遠為深刻。在回想、記憶以及預見的能力中,人就好像是一機械,能夠將其快樂及憂愁凝集並儲存起來。動物則全然沒有如此的功能,所以,動物雖然屢遭同樣的痛苦,甚至多到不計其數,可是當它們在痛苦之中時,仍然會像是第一次受到這樣的痛苦。它們沒有能力將其所有的情感綜合起來,故它們總是無憂慮,溫順平靜。這是多麼令人羨慕啊!人就不一樣了,一切情緒皆因之而起。本是人與動物同樣的快樂及痛苦的原素,一旦接納,對於幸福及困苦的感受益發的敏銳,以致在一剎那間,當與快樂的境界接觸,便可使之樂而致死,又會在那一剎間,墜入失望與自殺的深谷裡。

十四,如果作更進一步的分析,就可以發現,人的慾望增進其快樂。較之動物,起初其慾望也並不難以滿足。但是,人們為了更多的享受,就蓄意增加自己的需求和數量。於是,一切繁華奢侈便應運而生:如食不厭精、使用鴉片及菸草、強烈的飲料(如酒類)、華貴的服飾以及其他一切高於其生存所需要的、不可勝數的什物。

十五,此外,更有不同和特殊的快樂或痛苦的來源,結果必然也是痛苦的來源,這是人自行建立的。受人重視的自身價值也不能與之成比例,甚至超過其他一切樂事之總和。——這就是我稱之謂的野心、恭敬以及羞惡之情感;換句話說,也就是人所設想的他人對本人所存在的意見究竟是什麼。這樣的一些議論紛繁複雜,莫衷一是,最後變成人所有一切努力的目標,而並非是根據肉體的快樂及痛苦而來。誠然,除了與動物所共同的快樂來源之外,人還有精神的快樂存在。這種精神的快樂,有著種種差別,從不值一提的草芥小事、僅資談論的話題開始,到最高知識所取得的成就為止。反之,在苦惱方面,就會有百般無聊之事伴隨而起。無聊之事仍是一種苦惱的方式,為動物在任何自然狀態中所不會感覺的。只有其中最黠慧的,受人馴養之後,才會表現出依稀的痕跡來。而這在人,則就成為災難了。多數可憐之輩,除了以使其錢囊充裕成為生活的目的之外,便無其他事物存在於腦中,這就為我們提供了以無聊所生煩惱的特殊例證。此人所有的錢財就成了罰條,致使此人深受無事可作的痛苦。為求避免此般無聊,他們就得到各個方面去尋求消遣的法子。於是,他們四處出遊尋覓,當到達某一處時,來不及下車,便急切瞭解其處有什麼娛樂可尋。在這一點上,他們與乞丐尋求何處可覓食物毫無二致。真正地說,需要與無聊,為人類生活的兩個極端。最後,對於性慾關係,我以為,人可謂自陷於一種特殊的制度之中,這種制度讓每個人必定得擇一人成為自己的配偶。此種匹配的感情,漸漸養成,乃至增加或減少其情慾上的愛,逐步成為痛苦多而快樂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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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如果僅僅因思想提高就會使人類幸福及困苦的大廈發生廣大高深的變化,豈不令人振奮!且建立於人與動物共有的苦樂上的狹隘的基礎之上的大廈,竟讓人經受如此強烈的情緒,如此之多的慾望之風波,及如此之甚的情感之震駭,致使其所受的苦惱,均可記載且又留痕跡於面容之上。然後,當人們恍然大悟時,才知道,人為之而奮鬥的,竟與動物之所獲相同,只不過動物的慾望與痛苦,比人要少得多而已。

十七,到此時,足以增加人生苦惱的限度,比起快樂來則要大大地超過。又,人生痛苦的增加,使之每況愈下。這是因為在事實上,死的意義對於人類來說較為真切。動物之避免死亡,是出於本能,其實它並不知道死為何物,也就不像人那樣,天性上常以死為念,並把這種想象總放在眼前。所以,雖然只有少數動物得以壽終,就其大多數而言,不過是能傳種接代,縱有死期不算太早的,終究還是要讓其他動物所食;——另一方面,人雖或有例外,還是以終其天年為多,——兩相比較,動物仍然更有利益,要說理由,上面已經進行過闡述了。其實,人能得盡其天年的亦像動物那樣,還屬鳳毛麟角,這主要是在於他們的生活不合於自然、勞累過度、嗜慾,逐步使人的種類日形退化,造成人生常不能達到目的就死。

十八,與人相比較,動物唯以生存為滿足;植物則更甚,全然不知生活之甘苦。人若視生活為滿足的程度,正與其愚鈍的程度成正比例。動物的生活,與人的比較,既帶很少的苦,又帶很少的樂。在這方面研究它的真正原因,在於動物根本沒有什麼憂煩、焦慮的折磨,它們對任何什麼都從不抱有什麼真正的希望。任何給予我們的最大限度並最得意的快樂,像心中對於未來幸福的期盼,對幻想的興奮,等等,這一切都是由我們的想像力而來的,可是動物則沒有這些。若動物脫離了憂慮,那麼,就在這個意義上來說,也就無希望可言;動物的意識作用只限於眼前的存在,限於當前它所能見到的範圍之內,動物就是即刻刺激的化身,在本質上,它所具有的畏懼與希望的原素,——並非一發而不可收——僅與當前的事物在衝動所能及的範圍有關;至於人的視線之所繫,則包括了他的全部生命,包括了他的過去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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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由此可見,與我們相比,在某一點上,動物卻顯示出了真正的智慧——即所謂的對於現在所享受的恬靜快樂。這種現時所賦予的恬靜心境,常使我們人感到羞愧,因為我們的思想及憂慮,常常攪擾著我們,使得我們不得安寧,且還不知足,不知所以。實際上,如上面所講的,希望及預期的快樂,並非毫無意義。人對於特種滿足所產生的希冀與期望,即屬未來享受有關的真正快樂的一部分。但在其後,此種快樂便會遭到折損:但凡事情未至時,望之愈切,而一旦來到,滿足則減少。動物所有的快樂,並非是其所預期的,所以不會遭折損。因此,它們對當前實際的快樂,圓滿無虧,完整無損。又同樣,動物對惡事的迫害,亦僅僅知道其真實固有的壓力而來。至於人,則以其將至而畏懼,並往往成為其十倍難忍受的重負。

二十,正因為動物有這樣的特性,將其自身完全置於現在之中,致使增加我們對於它們的興趣。在這種時候,動物這種被人格化了的現狀,在多方面使我們知道了現在每一時刻的可貴,而去脫離煩惱與攪擾。只是,這種現時的可貴,卻因我們存有的思想及先人的見解,而成為最不受人注意的事情。然而,人是一種自私自利且全無心肝的動物,除了為自身生活所必需外,就只會濫用動物所有的特性了,以此來供自己娛樂,並且還常常如此使用,以至於達到這種限度,即坐令動物除了僅有生命外,身無長物。鳥本來是可以飛遊遍於世界的,卻讓人幽禁於一立方尺的空間裡,它們雖然切盼自由,常鳴號以致慢慢死去,籠中之鳥,絕非能唱出快樂的歌來。當我看見人們虐待引為自己良友的犬時,見他們如何以鎖鏈繫住這種黠慧的動物時,我對這種動物就寄於了莫大的同情,反而對其主人則憤火中燒,深惡痛絕。

二十一,人類的苦惱,若以高尚的見解觀之,則可視為是正當的,我們會在後面看到對此的論述,但這種論述並不適用於動物。動物的苦惱,大抵皆由人而造成,雖然時常也會有非人力所能造成的。所以我們應該問一下,為什麼會有這種情形呢?為什麼會有這種苦惱存在呢?天地間沒有能使意志終止活動的,也不能隨心所欲的去否定意志本身的存在並得到補償。僅有一種說法可以用來說明動物的苦惱的,即:求生的意志,隱持於一切現象世界的後面。在獸道中,自相啖食,以滿足其求食的慾望而已。求生的意志便這樣造成了現象世界的等級,每一等級各害其下一個等級,以求自身的生存。然而我已經證明了動物所受苦的可能性,較人的為輕。若將動物的命運加以任何詳盡的說明的話,那麼實際上,要從其性質上說起,雖或不屬於神秘,也將是一種假設。姑且此處就不再談論此事,留著請讀者自己去思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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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據說,梵天產生此世界,是由於某種錯誤而成的。為了補償自己的過失,它便置身於這個世界之中,一直到設法能補償了為止。如此說明了萬物的起源,是多麼值得稱道!依照佛教的教義,世界的產生,是由於一些莫名其妙的騷擾,打破了涅槃天地的神聖的寧靜,——這種變化的出現,則是由於一種定命式而成。須知此種說法,雖然可以解釋為與物質科學範圍內所持的理論,亦即把太陽的起源歸結為由於太古時代不可思議的一線雲霧導致,至於雲霧又是如何形成,則無從瞭解,而究其根源,還真有一點道德上的意義存在。結果,由於道德上的重重過失,使此世界逐漸變壞,——物質上的秩序亦然——直至成為今日恐怖的狀況。太好了!希臘人將此世界及諸神祗看作是不可思議的必然結果,這種說法猶可通過。在我們還沒有得到一個滿意的說法之前,暫時只能以此為滿足。再有,奧爾謨茲達與阿利曼①,是敵對的二神,常常戰爭不已,這樣說並非壞事。然而一個像上帝如耶和華的神,由於純粹的幻想而創造了這個苦難的世界,且樂此不疲,額手稱慶,褒讚其成功,然後宣佈凡物都是美好的,——這真是行不通的事。在說起宇宙之起源起,猶太教較任何宗教教義及有文化的民族所宣傳的為遜色。正因為如此,也只有在猶太教的教義裡才找不到任何靈魂不死的蹤跡來。 ①奧爾謨茲達(Ormazd):釋火教神話人物,主神,代表光明、真理、生命、 善、在與另一釋火教神話人物阿利曼(Ahriman)的鬥爭中保護人類創造美好的世界。後 者惡神,統轄黑暗、罪惡和死亡,反對奧爾謨茲達。

二十三,縱使萊布尼茲辯論道,地球是所有可能存在的世界中最完美的形式,這是正當的,但也不能證明是上帝創造了世界。大凡造物非但能造世界,而且也能造其可能性。所以,它應該如此安排,允許有更完美的世界出現。

二十四,有兩個方面足使信仰此世界為全智全善且全能的上帝所造成為不可能:第一,在這個世界裡,處處皆多苦難;第二,造物所造的最高之物就是人類,顯然並不完全,與應有的人類相差甚遠,成為了本來形象的嘲弄。這兩方面與信仰格格不入。反之,適才所說的事實,給我所說的一切提供了證據,它證明這個世界可以被看作是我們自己罪過的結果,所以也是本來就不該存在的贅疣。假如依照舊的說法,那麼這樣的事實,將成為使造物痛受彈劾,且成為供人嘲笑之事;假如依照今天的說法,則不過使我們的天性,我們的意志受攻擊,並教訓我們要謙卑處世。在這種指點下,我們看到自己猶如無父之子一般,來此世界便帶著罪惡之負累;僅僅由此而不斷的贖罪,因此我們的生存,必是如此受苦,直至死亡才能結束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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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世界悲慘的罪惡,產生了世界悲慘的苦惱,這是毋庸置疑的普遍真理,這並不是指在人生的範圍裡,而是就二者間的物質關係而言,我指的卻是超經驗的。所以對於《舊約》中唯一使我傾心的,是來自天國謫降的故事。依我看,這故事雖然是以寓言的形式寫出來的,卻仍然是書中唯一的形而上學的真理。我以為,除了由過失或罪惡使我們受罰的結果外,對於人生,則無更好的說明了。我不能不將克拉迪烏斯討論此問題、顯示基督教主要的悲觀精神、普及而且深入的論文介紹給有思想的讀者,該書的題目是《受難是為你好》。希臘人的倫理學,與印度人的倫理學中,有一個截然相反的地方。希臘人的倫理學(只有柏拉圖是個例外),目的是在勉勵人過上快樂的生活;而印度的倫理學則在使人完全遠離此種生活並從中得到解脫,——如《數論頌》中第一義諦裡所指示的那樣。

二十六,同樣,希臘與基督教的死亡觀念中,亦有相反之處。在佛羅倫薩藝術宮中,有一古希臘石棺,上刻凸起的浮雕,顯示了古時婚姻進行的全部禮節:自正式求婚起,至結婚之夕,海門火炬照耀新婚夫婦入洞房止。這是用可見的方式將此觀念顯現了出來。基督教所用之棺,則飾以可悲的黑帷,上置十字架:二者皆於死中覓取安慰,箇中意義,何等顯著!二者雖然互為相反,亦各有其正確之處。前者指示了求生意志的積極方面,生活形式的變遷,無論怎麼樣迅速,都肯定了求生意志的存在;後者則在苦惱與死的像徵中,指示了求生意志的消極方面,求得脫離此世界,超出死與魔鬼權力所及的範圍。在求生意志的積極與消極這個問題上,歸根結蒂,基督教終究還有其正確的地方。

二十七,與《舊約》相比,《新約》所持的不同觀點的地方,依其在教會上的見解而言,猶如我的倫理學系統與歐洲的道德哲學的不同。《舊約》顯示人在法律的管理之下,無所逃於天地之間;《新約》則宣佈法律已歸於失敗,使人脫離開法律的管理,代之於聖德的天國,即可由信念、愛鄰、犧牲個人而得,這便是脫離世界苦惡之路。無論新教徒與理性派如何曲解,為求適合自己的意志,《新約》的精神,在於勉勵人們修行苦煉,這是毫無疑問的。苦行,即求生意志的消極面。從《舊約》過渡到《新約》;從法律範圍到信仰的範圍;從行為正當的裁判,到受人神中保護的救濟;從罪惡死亡之區域,到依賴基督而永生,凡此種種,就其真正的意義而言,不過是從從事道德的善行,過渡到求生意志的消極而已。我的哲學,顯示公道與愛人的形而上學的基礎,並且指示這樣的道德必然會導致的目標。如果這些善德能完全實踐的話。同時應當坦白承認,人必須背與世界而行,且求生意志的消極,即為救世的方法。這便與《新約》的精神合二為一,那麼,其他的哲學系統,則與《舊約》的精神不謀而合了,也就是說,在理論與實際上,結果皆成為猶太教義——屬於專制的一神論而已。所以,在這一點上,我的學說可以稱之為唯一的基督教哲學,——儘管這種說法對於那些總持淺薄觀點的人,而不是透徹地洞察事物本質的人看來,似乎是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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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你想在生活中求得可靠的指南,對於人生觀覓取正道而扶去一切疑惑,那麼,除了習慣於把這個世界作為罪犯的世界,一種罪犯的集中營,就像古哲學家稱為的那樣。在基督教長老中,奧瑞艱以讚美的勇氣堅持此見解,生活的客觀理論進一步證實了此觀點的正確性。這裡並非僅僅指與我的哲學相吻合的地方,而且也指與古代一切睿智的學理相吻合而言,如婆羅門教及佛教中早有所示的那樣;希臘哲人恩培多克勒及畢達哥拉斯等人也說過;同樣,西塞羅曾表示過:古之智者,常以此教誨人們,我們之投生此世,之所以受罰,皆因要贖回他世生存情況下所犯的罪過。——這種說教使人有如墜入五里雲霧之中。又如瓦尼尼——為其同時代人所燒死,因難以與他辯駁,故不如殺死他——以有力的語言說明了這個道理。他說:"充滿人類的種種困苦,如果不與基督教相違背的話,我敢直言,即使有惡魔存在,它已戴上了人面而出世了,並且現在已受到罪惡的報應",基督教——就其真正的意義而言——也把我們的生存看作是罪孽與謬誤的結果。

二十九,若習慣於這種人生觀,則將依此以定人生的希望,而見一切不幸的事,不管是大是小,是苦是惱,都不會以為稀奇,或視為例外,而都會認為是當然的,以為在此世界中,我們將按各人的特殊方式去體驗生存的懲罰。在牢獄中,與囚犯交往是十分難堪的事。若讀者不屑去與此為伍的話,則無需我多費口舌去提醒他,他當前應注意現在所與周旋的是什麼樣的人。假若你出類拔萃,或是奇才異能的人,則會自覺自己如一不卑不亢的政治犯,不得不去與那些普通犯人同舟共濟的船役為伍,這樣,他也會好自為之,並盡力遠離這群人而獨居。

三十,總之,一般說來,此種人生觀,將使我們對於大多數人品性的不完全、道德及知識的缺乏,面容的卑瑣見慣而不驚,更不用說表示憤怒而加以誹謗了。因為我們常想,我們所居住的是何等的世界,且與之共處的人,皆孕育於罪惡,這是與身俱來,伴著生活的共同報償,這就是基督教的所謂人的罪惡的天性。 "'罪惡'為凡人所應有之語!"無論人所犯的過失如何,無論其缺點與罪惡如何,我們都應當忍受。須記住,當他人發現了此等罪過,也是我們所看到的我們自己身上的愚蠢和缺陷。這是我們人類所共有的缺點,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的缺點和過失。當然,有此過失令人們怒不可遏,亦不過是此過失還沒有出現在自己身上而已,但它們確確實實潛伏在我們本質的深處,一旦有任何能使之出現的機會,它們就將出現並顯露出來,正如我們現在見到的他人的行為一樣。誠然,人或有罪過是他人所沒有的,然而有時大多數的總罪惡,則不能否認。因此,個性的差別,在人與人之間,是無法衡量的。

三十一,實際上,以為今世今人,如其無之,反而勝於有。此種信念,使我們彼此交往,能相互容納,相忍為懷。所以,從這種見解出發,我們就應棄去大人、先生等尊號,而以同患難、苦朋友相稱!這種觀點雖有點駭人聽聞,究竟是與事實相吻合。因此,對於他人,則可予以正確的見解,而對於自身,則使之常常回憶,——容納、忍耐、恭敬、愛人等,是人生最切要的事情,是各人之所需,故為各人對於儕輩所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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