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報》:湖南懷化宣判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

本報訊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縣一女子肖某娟利用防疫期間口罩供應緊張的情況,謊稱自己有口罩現貨出售,騙取3.1萬元口罩款後,就拉黑名單玩起了消失。近日,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虛假銷售口罩詐騙案,依法判處被告人肖某娟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扣押在案的手機一臺,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初,肖某娟在微信中看到被害人陳某雲發佈求購口罩的消息後,與男朋友蔣某(另案處理)共謀,謊稱自己能提供口罩貨源,並能在付款後第二天發貨,然後將他人運輸口罩的照片發給陳某雲。2月10日,陳某雲以3.1元的單價向被告人肖某娟訂購1萬個口罩,並將3.1萬元貨款打至蔣某的銀行賬戶內。收到貨款後,被告人肖某娟與蔣某決定將貨款私分,蔣某將被害人陳某雲從肖某娟的微信好友中拉黑。

3月18日,肖某娟被懷化市公安局鶴城分局刑事拘留,同日被執行逮捕。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肖某娟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肖某娟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用於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用品的名義實施詐騙,依法應從重處罰,遂作出上述一審判決。(李 果 何 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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