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拆遷如何補償?租賃廠房的企業可以為自己爭取權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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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除了自建之外大多數是作為承租人的企業,其經營場地一般是通過租賃得來。租賃的土地分為租賃國有土地和租賃集體土地兩種,企業拆遷必然會導致這種租賃關係的終止,那麼廠房拆遷應該如何補償?

廠房拆遷應該如何補償

  第一、土地使用權的區域補償價

  (1)土地承包經營權。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關的土地所衍生出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也就是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這可能是通過拍賣、一次性買斷等方式取得的。

  (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的方式。經過國有土地出讓取得的工業用地的資質,或者說通過劃撥取得,這都是納入土地使用權賠償範圍。但是租賃權現在還劃定在債權的範圍內,沒有劃歸物權的形式,所以租賃權是沒有土地使用權補償的。

  第二、廠房重置成新價

  廠房重置成新價就是廠房重置後再建起來需要多少錢,被拆遷房屋拆遷時幾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問題。實踐中出現的客觀狀態有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物,只要滿足正規廠房的固定形態都應該按照房屋來計算。實踐中由於房屋的結構、寬度、高度都不一樣,補償價格也不一樣。

  有一些廠房使用磚木結構臨時搭建的,可能不滿足四面都有牆的要求,但是用於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原則上也應該按照建築物的房屋重置成新價標準來計算。基本上有一種廠房外在固體屬性,那麼就可以按照廠房重置成新價來補償。

  第三、停產停業損失費

  因為拆遷造成企業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費用。一般情況下要滿足有營業執照、納稅登記、納稅記錄、實際經營的行為等等這些才能滿足一個正常的企業廠房進行生產經營的條件,這樣才能獲得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費。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實踐中有很多企業註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不一致,這是不行的,註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滿足合法的經營主體。

廠房拆遷如何補償?租賃廠房的企業可以為自己爭取權益嗎?

租賃廠房拆遷補償標準

  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可見,作為承租人的企業,因其對所拆遷房屋不享有所有權,並不能享受房屋上拆遷的補償。

  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可見,作為承租人的企業,因其對所拆遷房屋不享有所有權,並不能享受房屋上拆遷的補償。

  事實上,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在協商補償、訂立補償安置協議的過程中,承租人也沒有權利參與到其中來。這樣一來,一旦面臨拆遷,作為承租人的企業想獲取補償就會陷入非常被動的局面。在現實生活中,因歷史上的改制原因,國有企業改制不徹底、集體企業轉型不成功,企業產權、廠房產權、土地使用權權屬混亂不清等情況,導致企業以承租人的身份從事生產經營的情況非常之多。

  那麼,承租企業面臨拆遷應當如何為自己爭取利益呢?承租企業應當分拆遷前和拆遷實施兩個階段進行考慮。

 廠房拆遷的法定流程有哪些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廠房拆遷的流程大致上是制訂徵收方案、徵收公告、徵收調查登記、實施拆遷方案等。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徵收補償方案】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第十三條【徵收公告】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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