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糧補”即將發佈!土地所有者和實際種植者,誰能拿補貼?

19年玉米、大豆補貼已經有了很多的消息,而國家為了保持農民種地積極性,同時保證糧食安全,對於農業補貼金額越來越高,投放越來越精準。

可以說對於我們農民的扶持力度還是很大的,但奈何我國地少人多的現狀,鉅額的補貼到每個農民手裡並不是太多。

可是在這有限的補貼裡,誰都想拿到手裡,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

由於人均土地面積少,一些覺得種地沒出路,或者有其他營生的人,會放棄種地,將土地流轉出去,而一部分會種地、能種好地的人會把土地大量的流轉過來,規模化種植。

問題就出現在這,原地主和土地流轉實際種植者,到底補貼該給誰?

我想大家一定記得玉米臨儲剛取消,實行玉米生產者補貼那年,由於當時不清楚這個補貼到底該給誰,出現了多少扯不清的爛賬。

原地主認為土地是我的,你種我的土地,補貼就應該歸我,憑啥你租我的土地還要拿補貼?

承包者認為地是我種的,糧食是我產的,直補你都拿走了,這個補貼就應該歸我!

到底該給誰?咱們先從於理上來講:

《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工作實施方案》連續3年都提出,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的對象為:行政區劃範圍內玉米、大豆合法實際種植面積的實際生產者(包括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企事業單位等)。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實際生產者。

於情上來講:

農民種點地多不容易,不光要承受連年上漲的成本,現在種子、農藥、化肥,有便宜的嗎?還要承受天災的影響,像今年東北已經連續下了快2個月的雨了,有的地方水災嚴重,很可能顆粒無收。

對於實際種植者要承擔這麼高的成本,冒著這麼大的風險,而且賣糧還賺不了多少錢,原地主你就真忍心把這微薄的補貼在吞掉嗎?

作為我個人來講,我認為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必須要給實際種植者,因為原地主已經有土地租金了,這個收益你已經賺了,不要太過於貪心,還要把本該給實際種植者的補貼也揣到自己腰包裡,良心會安穩嗎?

在最後,我要提醒承包土地的實際種植者,你們種地不易,對於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一定要注意2點:

1、租地一定要簽訂正規合同

2、簽訂的合同一定要寫明農業補貼歸誰

這樣就避免一些人侵吞本該屬於你的錢,什麼事都先小人後君子,說在前頭。

農民種地真的不容易,請多為他們考慮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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