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格的伏季休渔制度,继续!

为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3月5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对2020年各海区休渔期做出明确规定。烟台市将继续实施“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

最严格的伏季休渔制度,继续!

  1、伏季休渔对象及时间规定

  我市所处的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以外的其他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我省禁渔区线内侧海域特殊经济品种海蜇等专项捕捞生产,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全部纳入限额捕捞管理,具体由省农业农村厅另行通知。

最严格的伏季休渔制度,继续!

  2、实施最严格的伏季休渔管理

  为了确保伏季休渔期间我市海洋捕捞渔船应休尽休,休渔开始后,我市将实施严格的船籍港管控政策,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起休渔渔船管控台账,实施“依港管船”“定人联船”“船位报告”。将充分发挥船位监控、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等信息手段作用,实时掌握休渔渔船动态。将做好海上、港口、陆地等重点环节排查,不定期组织海上巡查、交叉检查、突击抽查、区域联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保持海上执法高压态势,加强渔业与海警、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及时移交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3、违规渔船将被扣减油价补助

  当前,我市正组织县市区做好2019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申报发放工作。2020年伏休期间,渔船违规作业除应当受到严厉行政处罚外,将视违规情节轻重分别扣减15%-100%的渔业油价补助。


  4、全面抓好渔船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虽然国内疫情管控形势总体良好,但受外部疫情影响,预防外部输入问题仍是我们的工作重点,我市渔船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仍然不能放松,我市在全面开展好渔业执法管理工作的同时,将切实抓好渔船疫情防控工作。在此,也提醒广大渔船的船东、船长和船员,在依法依规从事渔业生产作业的同时,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各项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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