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滅大唐的藩鎮割據,反而讓百姓重獲自由?

藩是保衛,鎮是軍鎮。藩鎮是唐朝特有的一種行政體制,本是為保自身安全。唐玄宗一直想為國家開疆闢土,和各少數民族關係緊張。為了防止邊陲戰亂,唐玄宗在邊境設立十大節度使,通稱“藩鎮”,這就是藩鎮的雛形。各藩鎮掌管一個地方的軍政,統一服從於中央政府,並向中央繳納賦稅。

安史之亂後,以河北一帶為首的藩鎮開始割據一方,但仍以朝廷為首,藩鎮割據的局面就此打開。

毀滅大唐的藩鎮割據,反而讓百姓重獲自由?

爆發

《資治通鑑》說“大凡諸府八百餘所,而在關中者殆五百焉。”唐朝沿用“府兵制”,即招收農民做士兵,打造亦農亦兵的國家化軍隊。府兵需自備武器和糧食到邊境服兵役,完成“上番”義務。這種制度一開始也為唐朝開疆闢土貢獻了不少功勞,但府兵畢竟有士兵和農民兩個身份,除了服兵役,農民也需要耕種勞作。農民常年在外當兵,不能在芒種時期回鄉。長此以往,便產生了極大的矛盾。

武則天時期,募兵制開始廣泛運用。由原來的農民兵,演變成專業的軍隊。招募的士兵以流民和少數民族為主,皇帝也開始信賴少數民族將領。少數民族將領的權力,隨著軍功的擴大而變大,最高可做到邊境節度使級別的官職,甚至一人兼任兩三鎮節度使。權力同時帶來野心,安祿山就是憑藉兼任范陽、平盧、河東三鎮節度使,發動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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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逃亡期間,仍大力增加藩鎮,同時賦予藩鎮獨立的財政權。整個戰亂時期,唐朝共設立了四十餘個藩鎮,有人說這是唐朝在自掘墳墓,中央政權分散,促使藩鎮割據擴張,加速了唐朝的滅亡。

持續

實際上,當時參與割據和叛亂的藩鎮只有十一個,這在唐朝總共設立的八十九個藩鎮中,只佔少數,且大多後期都被平反。長期呈割據之勢的是著名的“河朔三鎮”,即安史之亂的餘黨舊部。其他藩鎮均服從中央政府,並未參與割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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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寶應二年(公元763年)安史之亂結束,到乾符五年(公元878年)黃巢起義爆發,這期間約110多年,藩鎮的形勢其實是比較穩定的。

藩鎮作為唐朝的軍事職能,最突出的功績就是平定了安史之亂。郭子儀和李光弼身兼節度副使之職,率朔方軍討伐安祿山,結束安史之亂。叛亂雖由藩鎮而起,平叛的主力也是藩鎮軍。

在抵禦邊境外族的戰鬥中,藩鎮也為唐朝拿下了多次勝利。與此同時,除“河朔三鎮”的其餘藩鎮皆執行中央政令,履行繳納賦稅的義務。唐朝在平定叛亂藩鎮期間,派用了大量財力物力,致使國庫庫空。因而藩鎮納稅維持了國家的運作,“自是王師無匱乏之憂”。

毀滅大唐的藩鎮割據,反而讓百姓重獲自由?

獲益

王素在《略論安史之亂》中指出:“魏晉至唐初,是中國封建社會農奴制時代,封建政府為了防止豪強兼併,貧富分化以及人口流散,運用強制手段,把廣大農業勞動者緊緊地束縛在國家土地上,剝奪他們的人身自由,使他們淪為國家的農奴。”

藩鎮割據表面上給唐朝帶來了無窮的禍端,但實際上,藩鎮化造成中央集權衰落,如此,百姓便不用再受高層的控制,相對之前更自由,這對百姓來講是件好事。

毀滅大唐的藩鎮割據,反而讓百姓重獲自由?

初唐時期實行均田制,土地歸國家所有,租借給農民耕種,到一定期限後就收回。沒有屬於自己的田地,只是替國家勞作。藩鎮化後,中央政府推行“兩稅法”,兩稅法的精髓在於“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資產為差”。農民從此可自由使用和買賣土地。

藩鎮化時期,唐朝的商業也得到了一定的發展。中央政府權力分散,“重農抑商”的決策無法實行,因此各色商業產品,經由大運河運往各地,打開了揚州的貿易市場。

總結

我們一概將藩鎮割據歸為大唐滅亡的首要原因,卻忽略了它背後所帶來的利益。藩鎮最為突出的功績是平反了安史之亂。在中央政府掌權時期,中央對軍隊管制分身乏術,浪費行政資源,反不如藩鎮制度對於地方軍隊的管理高效。士兵戰鬥志氣更加激昂,唐朝也依靠藩鎮打贏了多次外族戰爭。

於百姓,于軍事,於商業,藩鎮制度都有其正面的影響。從這些角度來講,藩鎮制度抵禦了正在興起的北方勢力,保護了百姓的利益和整個漢文明。

文獻材料:

《資治通鑑》《略論安史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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