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檢察點燃企業復工復產檢察“助力器”

來源 | 浦東檢察

“原來我沒有這個概念,認為是個小事情,這次我才發現原來是這麼嚴重的事情。給我們國家造成那麼多麻煩,很慚愧,以後我一定為國家、為社會多作貢獻。”犯罪嫌疑人某民營企業的總經理郭某在不起訴案件公開聽證會上說道。


戰“疫”|浦東檢察點燃企業復工復產檢察“助力器”


4月1日,浦東檢察院對一起酒後駕駛挪車撞壞物品的案件舉行不起訴案件公開聽證會。偵查機關代表、人民監督員、犯罪嫌疑人所在單位代表等參加。浦東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錦華主持不起訴案件公開聽證會。


2019年10月19日,犯罪嫌疑人郭某酒後由代駕送回浦東新區某小區後,因車未停好對其它車輛造成了阻擋,犯罪嫌疑人自己在小區內移動車輛時,車頭撞擊小區閘門,造成車輛及閘門損壞的交通事故,經認定承擔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經鑑定,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0mg/ml,案發後,犯罪嫌疑人郭某已對被損壞的小區閘門作出了賠償。


戰“疫”|浦東檢察點燃企業復工復產檢察“助力器”


犯罪嫌疑人郭某擔任總經理的某地基基礎公司承接了地鐵、紀念館等新建工程,現已全面復工復產,復工率達95%,郭某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和運營。鑑於現處於復工復產的關鍵時期,且犯罪嫌疑人郭某無前科劣跡,具有坦白情節,其系在小區內移動車輛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案發後已對損壞物品進行了賠償,認罪悔罪態度良好,通過聽證後,浦東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郭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保障企業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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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監督員對檢察院的依法履職行為表示肯定,認為參與此次聽證會切實感受到了檢察機關辦理案件過程的審慎態度和司法擔當。在疫情期間,對企業關鍵人員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有助於企業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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