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刑期計算錯誤 檢察機關監督糾正 撫順河北地區檢察院針對刑期計算錯誤履行監督職責

罪犯刑期計算錯誤 檢察機關監督糾正 撫順河北地區檢察院針對刑期計算錯誤履行監督職責

通過檢察官的及時監督和積極作為,撫順市河北地區人民檢察院正確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依法監督糾正了一起法院刑期計算錯誤的刑事判決,服刑人員牟某某的刑期被依法核減365天。依法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司法公正。

由於新冠疫情暫沒有結束,近日,撫順市河北地區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朱全威通過遠程視頻向牟某某宣讀刑事補充裁定書,已在監獄服刑11年的牟某某得知消息後淚流滿面,激動地說:“沒想到朱檢察官對我一個罪犯的事兒這麼重視,更沒想到十多年前的錯誤判決現在還能給予糾正,感謝朱檢察官幫我重獲一年的自由,我一定積極改造,爭取早日出獄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罪犯刑期計算錯誤 檢察機關監督糾正 撫順河北地區檢察院針對刑期計算錯誤履行監督職責

2019年8月,撫順市河北地區人民檢察院在開展巡迴檢察過程中,員額檢察官朱全威收到在押服刑人員牟某某所服刑的遼寧省撫順第一監獄轉來的信函——監督刑期計算錯誤請求書,牟某某在信中反映自己刑期計算錯誤。檢察業務部檢察官收到申訴信後立即開展法律監督調查,第一時間找到在押服刑人員牟某某瞭解情況,並調取了相關材料。

在押服刑人員牟某某,因犯詐騙罪、合同詐騙罪、虛報註冊資本罪於2010年11月23日由原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判決書及送達遼寧省撫順第一監獄的執行通知書載明刑期自2009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止。檢察官通過調閱卷宗、仔細審查,發現原審法院在計算牟某某刑期時羈押時間錯誤,折抵刑期也發生了計算錯誤。原判刑期為有期徒刑十五年,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牟某某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33天,其刑期應為2009年1月20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止,刑期計算確實有誤。

由於監獄一直沿用原審法院錯誤的判決和執行通知書,導致在押服刑人員牟某某在遼寧省撫順第一監獄兩次減刑裁定的刑期也同樣是錯誤的。其本人和家屬十餘年來多次到原審法院和上級法院申訴均無果。牟某某本人及其家人身心俱疲,甚至牟某某多次同監獄幹警流露出輕生的念頭。

為了保護在押服刑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監管場所的穩定。撫順市河北地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於彤高度重視,認為在押服刑人員牟某某的刑期計算確實有誤,應當予以更正。由於是外地法院所做出的判決,經向遼寧省人民檢察院請示彙報得到支持後,對原審法院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近日原審法院依法作出刑事補充裁定,將原判決書中“即從2009年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止”更正為“即從2009年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7日止”,同時對執行通知書刑滿日期也作出更正。

罪犯刑期計算錯誤 檢察機關監督糾正 撫順河北地區檢察院針對刑期計算錯誤履行監督職責

2020年4月9日上午,服刑人員牟某某家屬代表來到撫順市河北地區人民檢察院,為檢察官們送上錦旗,檢察官與服刑人員家屬進行深入交流,向他們宣傳法律知識,通過服刑人員家屬與服刑人員做進一步法律宣傳,教育服刑人員服從改造,爭取早日迴歸社會,做一個守法公民。

案件質量是檢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儘管牟某某是一名在押的服刑罪犯,但是不能以此為理由,侵害在押服刑人員的合法權益。撫順市河北地區人民檢察院通過糾正原審法院刑期計算錯誤,既維護了在押服刑人員的合法權益,保障了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又避免了在押服刑人員出監後因超期羈押而導致的上訪,將社會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狀態,真正做好公平正義最後一公里的守護人。

文字:李希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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