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縣:司法所當好“四員”全力助推基層法治建設

湖南長安網4月8日訊(通訊員 劉霞 譚海洋)近年來,藍山縣毛俊鎮司法所明確角色定位,當好矛盾糾紛的“調解員”、社區矯正人員的“管教員”、法律知識的“宣傳員”、公共法律的“服務員”,全力助推基層法治建設。

當好矛盾糾紛的“調解員”

“曾所長,你一定要幫我主持公道。”近日,該鎮上洞村化肥經營商店蔣老闆找到毛俊鎮司法所所長曾仲春,調解他和漕沅村香芋種植大戶李某賒買化肥的經濟糾紛。原來李某全年的化肥都是在蔣老闆處賒買,年底一起結賬。但在2019年年底結賬時,蔣老闆說李某一共買了6次,而李某卻說只有5次,對其中第5次化肥購買產生了疑慮。曾仲春耐心聽取兩位當事人的講述,經過多次和相關部門、人員的調查取證,最終,在曾仲春的調解下,李某答應付清在蔣老闆處購買的化肥款項。事後,蔣老闆專程到毛俊鎮司法所表示感謝:“多虧有了你們,我才能拿到我的辛苦錢。”

藍山縣毛俊鎮司法所積極開展矛盾糾紛調解排查化解工作,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處”,吸附在當地,努力實現矛盾不上交,確保一方平安。2019年至今,該所共摸排糾紛線索130餘件,參與調解、疑難複雜糾紛90餘起。

當好社區矯正人員的“管教員”

社區矯正是司法工作一個重要的部分,是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毛俊鎮司法所嚴格開展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幫助刑滿釋放人員解決生產生活困難,使他們順利迴歸社會,防止重新違法犯罪。

堅持指導社區矯正人員每日簽到、每月集中學習和集中勞動,每月集中學習和勞動時間均不少於8小時。2019年以來,共參與集中學習和勞動的社區矯正人員150餘人次,同時幫助7名刑釋人員適應並順利迴歸社會。

當好法律知識的“宣傳員”

法治宣傳是法治藍山建設的重要途徑,也是提高老百姓法律意識的主要措施,通過注重結合人民調解、社區矯正等開展普法教育,使調解雙方、幫教對象及廣大群眾執法懂法。

毛俊鎮經常利用趕集日,開展農村法治宣傳活動,每年向群眾發放憲法、農村法律常識手冊等法治宣傳資料10000餘份,法治宣傳購物袋、扇子、水杯等法治文化產品5000餘件,現場解答群眾法律疑問100餘人次,近20000餘人次接受法治教育;同時積極推廣應用中國法律服務網和掌上12348、湖南政法、永州政法、平安三藍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宣傳,實現線上線下融合。

通過法治宣傳教育,進一步深化村民自治實踐,充分發揮司法所基礎性、先導性和主力軍作用,努力夯實基層社會治理的法治基礎,為推動基層法治建設打下良好的基礎。

當好公共法律的“服務員”

“曾所,你看我這個事怎麼辦?”說話的是該鎮井頭村村民劉某。原來劉某老公有家暴傾向,劉某希望與其離婚。在曾仲春等工作人員的勸解下,希望劉某站在子女的角度考慮問題,不要輕易離婚,並引導劉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依託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將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建設統籌規劃,整合優勢資源,積極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務平臺;同時,在全鎮16個村都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並配備了1名專業的法律“明白人”,努力為基層群眾提供精細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讓人民群眾在公共法律中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2018年毛俊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成立以來,累計為群眾解答法律諮詢300餘人次,切實解決群眾所急所盼所需。

司法所是基層法治建設最重要的載體,它主動承擔基層黨委、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紮實推進憲法法律宣傳,深入開展人民調解和社區矯正,在促進黨委、政府依法決策、依法行政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要充分發揮司法所職能作用,推動新時代司法所工作提檔升級,為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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