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地下城與勇士》遊戲外掛,江蘇這四個人被判刑

售賣《地下城與勇士》遊戲外掛,江蘇這四個人被判刑

近日,江蘇盱眙縣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四名被告人涉嫌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的案件。

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期間,被告人楊某、莫某某、夏某、劉某某或自行編寫或購買能夠通過調用函數修改內存數據、置入相關彙編代碼到內存中、發送遊戲數據包的方式,實現增加、修改《地下城與勇士》遊戲功能的外掛程序後,向眾多遊戲玩家出售,從中非法獲利,其中被告人楊某違法所得44442元、被告人莫某某違法所得20483元、被告人夏某違法所得16103元、被告人劉某某違法所得11604元。經福建中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上述遊戲外掛程序及易語言源代碼工程編譯後的程序存在對《地下城與勇士》遊戲實施未授權的增加、修改的操作,對遊戲的正常操作流程和運行方式造成了干擾。

盱眙縣法院經審理認為,四名被告人分別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其中一人情節特別嚴重,三人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性質、悔罪表現及社會危害性,本著寬嚴相濟的刑事處罰原則,最終判處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三年不等的刑罰,宣告緩刑,並處五千元至四萬元不等的罰金。

法官提醒:

當下很多年輕人熱衷於各種網絡遊戲,遊戲中往往需要註冊賬戶,每位玩家需要通過自己的賬戶購買相關網絡虛擬設備等進行升級,提高自己遊戲人物的戰鬥能力,獲得一時的成就快感,這也給很多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利用非法編程,未經遊戲開放商的正規授權,在網絡上非法售賣網絡遊戲外掛機源代碼等程序,以獲得一定非法收入。

網絡不是法外空間,非法編程進行網上售賣的行為明確被法律所禁止,希望廣大遊戲玩家遵守遊戲規則,增強法治防範意識,自覺抵制遠離非法網絡兜售行為。

瀟湘晨報記者蘇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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