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黃金地段蟠龍村9畝地被截留20年:參與者自曝內幕

如果不是知情人的告知,上海海威科技實業公司(以下稱海威科技)實際經營者查維克說,他會一直被矇在鼓裡——20年前,查維克購買的上海市青浦區徐涇鎮蟠龍村20畝土地,實際拍賣為29畝。

“起初我還不相信,通過與國土部門核實最終確認,這塊地所在的徐涇鎮蟠龍居委會(原蟠龍村村委會)20年前私自截留了我的9畝土地。近幾年,我幾次和蟠龍居委會溝通都沒什麼結果。現在這塊土地已經被居委會截留後租給了另一家廠子,每年收取租金。”4月6日,查維克對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說。

上海黄金地段蟠龙村9亩地被截留20年:参与者自曝内幕

4月6日,上海青浦區徐涇鎮蟠龍社區,被截留的9畝土地被蟠龍居委會對外出租。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時婷婷

儘管現任蟠龍居委會負責人王振華否認了此事,但當年經手此事的原蟠龍村委會幹部卻向上遊新聞記者承認了截留的事實,“拍賣的確實是29畝土地,截留的9畝土地上有個冷軋廠,我們想保留冷軋廠,所以只告訴他(查維克)出售的是20畝土地。”

目前,查維克已經將蟠龍居委會起訴至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蟠龍居委會代理律師表示已收到傳票,目前正在蒐集證據,等待開庭應訴。

上海黄金地段蟠龙村9亩地被截留20年:参与者自曝内幕

1990年8月,上海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土地檔案顯示,該廠實際佔地面積為19536平方米,即29.304畝。受訪者供圖

老牌村企經營不善,抵押給農村信用社

上海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曾是上海有名的村辦企業,原址位於青浦區(原青浦縣)徐涇鎮蟠龍村。1987年9月18日的青浦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工業企業開業申請登記表》記錄,上海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佔地面積19000平方米,建築面積3565平方米。青浦縣土地管理局1990年8月發放的青集滬(90)地字第224號上海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土地檔案顯示,該廠實際佔地面積為19536平方米,共計佔地29.304畝,建築面積4149平方米。

因經營不善,資不抵債,上海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在1999年被青浦縣徐涇農村信用合作社告上法庭。同年8月12日,青浦縣人民法院作出(1999)青經執裁字第873、874、875、881號民事裁定書。其中提到,經上海市青浦縣徐涇農村信用合作社申請,該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於1999年8月4日向上海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發出執行通知,責令被執行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但因上海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至今(1999年8月12日)未案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依照相關法律查封、扣押、變賣上海第一鋼鐵青浦聯營廠的有關財產。

同日,上海市青浦縣人民法院還向青浦縣房屋土地管理局寄送了(1999)青經執字第881號《協助執行通知書稿》並明確說明:因上海市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未履行義務,要求青浦縣房屋土地管理局協助該院查封該廠青集滬(90)地字第224號房地產權證;並特別標註,查封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處分該房地產權。

因兩次拍賣均流拍,1999年11月15日,青浦縣人民法院針對此案再次作出(1998)青經執字第873、874、875、88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青浦聯營廠資產抵債給上海市青浦區徐涇農村信用合作社所有,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青浦縣人民法院委託拍賣的上海寶正拍賣有限公司出具的價格諮詢估價單顯示,原上海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設備、廠房、土地使用費用等評估物品總價為442萬多元,其中土地使用費為118萬元。

上海黄金地段蟠龙村9亩地被截留20年:参与者自曝内幕

2000年,在三方轉讓協議中,工廠土地僅標註約20畝,另外9畝被瞞著截留了。受訪者供圖

購買29畝土地變20畝,9畝地被截留20年

“當時我的廠子也在蟠龍村,是租賃的土地。我得知青浦聯營廠要被整體拍賣,就找到原村委會和青浦縣農村信用合作社,希望能買下青浦聯營廠的土地。”查維克說。

2000年,查維克經營的上海海威科技實業公司與上海市青浦縣徐涇農村信用合作社、蟠龍村簽訂了《轉讓協議》。根據青浦縣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約定青浦縣徐涇農村信用合作社將所屬的廠房及相應的物資等所有權轉讓給海威科技,並確定房屋及動產與不動產及有關設備的轉讓價格為220萬元。同時約定,由原蟠龍村委會為海威科技辦理有關房產證明(綠卡)即當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三方協議簽訂後,2000年8月29日,青浦區計劃委員會作出青計投(2000)第641號《關於上海海威科技實業公司變更房屋土地使用權的批覆》,同意徐涇鎮上報的關於將海威科技申請變更原上海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房屋土地使用權的項目變更申請;並要求徐涇鎮在當年12月31日前申請辦理各項手續。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這份《轉讓協議》中,房屋面積為3392.77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只是模糊標註為約20畝。

“這塊土地是整體拍賣的,只有一個土地使用證。因為一直與村裡合作,我對他們很信任。所以他們在轉讓協議上標註約20畝,我就以為青浦聯營廠佔地面積只有約20畝。”查維克說,當時在這片土地上還有一個正在經營的冷軋廠,他曾問過村裡。但對方很含糊地說,只是附近廠房是他的,並沒有明確說明冷軋廠所用土地是否屬於上海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地塊。

“為了辦理土地證方便,原蟠龍村委會幹部向我要了公司公章,為我辦了20畝土地的集體土地產權證,但國有土地產權證至今沒辦下來。”查維克表示,2016年,他得知原蟠龍村村委會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以海威科技的名義與已經被拍賣的上海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簽訂了一份《合作協議》。其中載明,上海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將其使用的20畝土地的使用權包括房屋產權在內,作價110萬元投入,海威科技匯入50萬元投入,共同經營海威科技;並用此協議,將原本29畝的土地分割成兩塊,在報請批覆後,只為查維克辦理了20畝土地的集體土地使用證。

“我已經支付了全部轉讓費用,按照法律規定上海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已經是我的土地了,我怎麼可能再簽訂這樣的協議,況且2000年時青浦聯營廠早已經倒閉了。”查維克稱,他在一次和朋友聊天時偶然得知土地被截留後,找過很多部門才查到了這份協議,也多次找蟠龍村溝通,但一直未得到明確答覆。

2019年,查維克對蟠龍居委會提起了訴訟。目前,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上海黄金地段蟠龙村9亩地被截留20年:参与者自曝内幕

2000年,青浦區計劃委員會同意將青浦聯營廠土地使用權變更為上海海威科技實業公司。受訪者供圖

村幹部自曝截留內幕,稱是出於村民利益考慮

近日,上游新聞記者在位於青浦區徐涇鎮蟠龍村看到,海威科技距離上海虹橋樞紐僅5.6公里,車程9分鐘。

周圍商圈從業者向上遊新聞表示,該地塊因臨近上海虹橋交通樞紐,屬上海黃金地段。近年來,土地價格持續上漲。上游新聞記者看到,在海威科技隔壁有一座正在招租的廠,路牌標註為華徐公路495號院。查維克表示,該廠方所佔用的即是被蟠龍居委會截留的9畝土地。

上游新聞記者獲取的2006年蟠龍居委會與該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顯示,蟠龍村將495號圍牆內建築、場地整體租賃給一家名為上海榮豐藝術品有限公司使用,租賃期限為30年。雙方商定年租金12.5萬元,以後每隔5年遞增5%,每年向蟠龍村支付一次。

“後來,這9畝土地又被重新出租了,租賃方還是蟠龍居委會。”查維克介紹。

位於上海黃金地段的這9畝土地,到底有多金貴?

業內人士向上遊新聞記者估算了一筆賬。地價方面,按照目前青浦區土地出讓價格170萬/畝計算,9畝地出讓價格為1530萬元。租金方面,若按照20年平均土地租金每天2元/平方米計算,20年租金收益為8760萬元。查維克稱,該地塊20年裡最低租金為每天0.7元/平方米,即使按照這個標準計算,20年租金也達到3000萬元。

近日,蟠龍居委會書記王振華在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否認存在截留9畝土地的行為,並表示已收到法院寄送的傳票。蟠龍居委會代理律師回應上游新聞記者時表示,目前正在收集證據,等待應訴。

在採訪中,曾參與土地截留的原村委會幹部向上遊新聞記者講述了當時的情況。

“我1994年至2004年擔任了10年蟠龍村幹部。當時冷軋廠還在正常運行,我們就商量把冷軋廠佔的9畝地留下給村裡。所以就告訴海威科技說青浦聯營廠有20畝土地。”該村幹部表示,海威科技買的是青浦縣法院裁定以物抵債給青浦縣徐涇農村信用社的上海第一鋼鐵廠青浦聯營廠的全部土地,冷軋廠當時轉移到青浦聯營廠的土地上,正好是那9畝地。

“村裡知道是29畝,當時不告訴海威科技是要保留冷軋廠,當時有40個左右的村民在冷軋廠工作,留9畝地給村裡,繼續工作使用。所以轉讓協議中,把村裡作為第三方,方便協助辦理辦證手續。手續也是時任村長辦的。如果當時把全部土地情況告訴海威科技,他們拿到土地後,會把正在生產的冷軋廠工人全部趕走,所以就想了這個辦法留下了9畝土地。”該村幹部稱,當時村裡都知道是要買全部的青浦聯營廠29畝土地,之所以給20畝,是出於對村民利益的考慮。沒有按照協議為海威科技辦理國土土地使用權證,是因為辦理費用較高。

上海黄金地段蟠龙村9亩地被截留20年:参与者自曝内幕

2006年,原蟠龍村委會將截留的9畝土地對外出租30年,並收取租金。受訪者供圖

經營者要討回公道,截留人員或已涉嫌犯罪

“9畝土地被瞞著截留20年,說什麼我也討回公道。”查維克說。

上海一位熟悉此案的律師在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在本案中,根據現有證據,上海青浦區徐涇鎮原蟠龍村村委會為了達到截留9畝土地的目的,實施的行為主要分為兩部分:第一、在簽訂合同時,通過隱瞞案涉土地上有產權證的事實,謊報土地面積,在《轉讓協議》中閃爍其詞,將清晰的29畝產權描述為約20畝,製造海威科技僅購買了20畝土地的假象;第二、在簽訂合同後,利用海威科技的信任,攜海威科技公章製造各類虛假材料,包括合作協議、海威科技與冷軋廠劃分土地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等各類申請,通過給海威科技辦理20畝土地使用權證,形成海威科技僅擁有20畝土地使用權的所謂既定事實。

從民事責任角度講,原蟠龍村村委會通過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誤導海威科技作出僅購買20畝地上建築物及相應土地使用權的錯誤意思表示,這構成民法意義上的欺詐行為,根據《民法總則》中“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定,上述合同應當被認定為無效。關於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合同法》作出了明確規定,即返還原物、折價補償、損害賠償,

從刑事責任角度講,相關經辦人員可能涉嫌瀆職類或經濟類犯罪,具體應以偵查機關查實事實為準。

上游新聞記者 時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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