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养鱼”赚钱?骗局

前有养龙赚钱骗局,现在又出现个养鱼赚钱骗局,套路如出一辙,下载APP每天操作就会有“收益”,然而有人却因此被骗了近20万,具体怎么回事?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正文共:1760 字
阅读时间:6 分钟

手机“养鱼”赚钱?骗局


手机“养鱼”赚钱?骗局

题图:主题配图


防骗说463:养鱼骗局诈骗套路来自防骗大数据00:0006:33


手机游戏“养鱼”赚钱,被骗近20万元

近日,潍坊市民小李因为“养鱼”亏了一大笔钱,她养的“鱼”可不是一般的鱼,而是一款手机游戏里号称可以赚钱的“鱼”。


小李通过亲戚的推荐,在手机上下载了一款名为“海底世界”的手机游戏。玩家在平台内购买虚拟鱼苗,购买鱼料进行喂养,鱼养大后卖给平台,即可获得收益。


游戏中的每一种鱼都有着不同的价格,从200元到9600多元不等。小李第一次投入了15000元,没几天就赚了好几千元。“我是从1月28日开始玩的,第一次买了三条鱼。一周后就陆续收到平台返给的432元、719.78元、2400元。”小李说,感觉收益可观,她继续投入8万元“养鱼”。而且,这个游戏还规定,每个平台会员邀请其他人加入游戏,还能获得分享收益。


手机“养鱼”赚钱?骗局


没几天,小李在游戏中养了46条鱼,总价近20万元。就在她准备大赚一笔的时候,平台突然说要进行数据维护,暂停交易。此时,小李的本金及所有利润都在平台之中,从3月7日到现在,游戏平台虽然可以打开,但是无法交易,钱也没办法提取。(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据了解,和小李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很多参与者,他们针对目前的问题建立了微信维权群,群内共200多名玩家,涉及金额高达四五百万元。小李已经报警,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除“海底世界”外,还有“海底奇观”、“海洋世界”、“海世界”、“奇妙海洋馆”等套路相差无几的骗局存在。


有律师表示,这是借用游戏的外壳,通过高收益吸引用户进入,再让会员介绍朋友参与进行非法集资。遭遇到这样的骗局,市民应该去公安机关报案,登记损失金额,配合警方的调查。识破这样的骗局也是很容易的,毕竟这么高的收益很不正常,千万不要贪图一时的利益而抱有侥幸心理。


延伸阅读:“养龙”赚钱游戏是网络传销骗局!

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发现一则消息,该信息称“养龙号称不充值,每日却稳稳收益300元”,“分享到朋友圈邀请几个朋友来玩,你每天都会获得几十块收益,别人看了你的广告你就有钱,还会增加分红龙概率。”、“每天完30分钟,不影响你做其他事情。”


但是,看似充满诱惑性的游戏广告里存在欺骗陷阱,稍有不慎就会深陷其中,迷失理智。(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扫描二维码,下载游戏,注册登记成功后,领取虚拟宠物恐龙,各种等级的龙随时间每秒产出相应的金币,然后用所得的金币去合成更高级的龙。两只1级恐龙可以合成一只2级恐龙,两只2级恐龙合成一只3级恐龙,以此类推。


手机“养鱼”赚钱?骗局


最终合成到38级,会按概率生成一些特殊的恐龙,如红包龙、算力龙、情侣龙等,并且可以获得对应的金钱奖励。不过按照游戏规则,收益最高的是分红龙,可以平分每天全网广告收入的20%,通过38级合成的福、禄、寿、喜、财五龙合成。操盘方号称全网最多将只有10万只分红龙,稀缺性和躺赚模式无疑就是分红龙的价值所在。


如果等时间养龙,合成一只38级的龙至少要一个月,更别提要5只38级的龙才能合成的分红龙。所以,为了获得更快更高的收益,游戏用户们必须去做一件事:拉人头。


手机“养鱼”赚钱?骗局


当你微信朋友圈里的其他人,扫了你的二维码后,你就成为了游戏里其他人的“师父”,建立了师徒关系,其实他们就成为了你的下线,下线每天合成恐龙的活跃度、看的广告、合成红包龙的收益,都会转化成你的一部分收益,你的“徒弟”再收“徒弟”,自然而然成为了你的“徒孙”,以此类推,你拉的人越多,你的收益越高。


平台的新注册用户免费赠送新人红包0.3元,几十元才可提现,每个徒孙每天估计给你贡献0.15元(通过玩游戏、看广告获取的收益),假如你有10个徒弟,每个徒弟为你介绍10个徒孙,邀请的有效用户越多,额外收益加成就越高,推广速度就越快。(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此类游戏模式存在多种违法风险。这里的“躺赚”模式其实就是“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收徒”模式就是“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参与者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远离短期诱惑,理性参与。切不可轻信网页、朋友圈一些所谓不用投资,玩游戏就能挣钱的诈骗信息。发现自己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通过法律途径制裁犯罪,维护自身权益。


内容来源:本文由防骗大数据(FPData)转载于潍坊日报,记者|李楠;巴彦淖尔经侦,杭后公安局经侦大队,特此鸣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