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起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刑事案件在田林县检察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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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上午,田林县检察院就一起拟不起诉刑事案件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召开听证会。听证会还邀请了公安机关办案民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司法局领导参加会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会议由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黄伟主持,百色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隆振中到会观摩指导。

案件回顾

2018年2月28日,被害人杨某先的丈夫吴某全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志家种在其家房屋后的一棵核桃树的树枝锯掉。2018年3月15日,王某志的母亲向某虹与被害人杨某先因两家多年存在的纠纷,又因核桃树被砍而引起互相吵架和拉扯。犯罪嫌疑人王某志用木棍打伤杨某先,后评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王某志将38000元医药费交到田林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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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实事和证据情况进行了介绍,并详细阐明拟做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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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听证人员对田林县检察院通过召开听证会公开检察院办案,将办案置于阳光之下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与赞扬,并从各自职责出发,充分发表意见。与会代表对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发表了各自意见,他们的意见将作为该案最终处理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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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召开的闭门总结会上,百色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隆振中表示公开听证对检察机关是一个新鲜事物,也是重大考验,田林检察试出了新经验,希望能继续完善制度,实现公开听证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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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黄伟表示,通过对拟不起诉处理的案件以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形式举行公开审查活动,既能让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流程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又可以以此为路径促进检察官办案的质量提升,同时能够有效地教育、感化和挽救涉案嫌疑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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