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溺女”惡俗開始,戲說清朝的女性地位及婚姻制度

從“溺女”惡俗開始,戲說清朝的女性地位及婚姻制度
從“溺女”惡俗開始,戲說清朝的女性地位及婚姻制度

前言

天天看各種穿越劇,穿越小說,女主各個都遇到了真命天子,威風凜凜戰群雄,終成萬眾敬仰的大女主。

好多女人看著身邊睡得呼嚕震天的男人,就開始幻想,要是咱也穿越到清朝,憑咱的知識儲備和如花容顏,那也不得妥妥滴大女主嗎?

這不,想著想著抵制不住睏意睡了過去。再睜眼,哇塞我去,這是哪兒?青磚綠瓦的長布大褂,這是穿越啦!哇哈哈哈……

從“溺女”惡俗開始,戲說清朝的女性地位及婚姻制度
從“溺女”惡俗開始,戲說清朝的女性地位及婚姻制度

穿越到清朝,一路打怪升級,卒八次

01.重男輕女、溺女惡俗,卒一次

“哎呀,女娃娃,淹死她淹死她!”什麼意思?這是還沒有要睜開眼就要被淹死的節奏?

清朝溺女成風。一是因為貧困無力撫養;二是清朝重嫁妝,父母無力為出嫁的時候準備嫁妝,好多地方女嬰一出生就會被溺死。

翰林院檢討王邦璽繕曾在奏摺中請禁民間溺女:“民間生女,或因撫養維艱,或因風俗浮靡,難以遣嫁,往往有淹斃情事,此風各省皆有,……”

所以,你需要確保自己穿越到富貴人家或者至少不會溺女的人家。否則,“腹飢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結果:game over卒一次!

02.待年媳(童養媳)、遭虐待,卒二次

沒有被溺死活了下來,但是家裡太窮哦,揭不開鍋了怎麼辦?哥哥弟弟都吃不飽一個個都是大頭娃娃,爹媽一商量,就把你別人做童養媳啦!

《姑惡》鄭板橋

小婦年十二,辭家事翁姑。姑令雜作苦,持刀入中廚。析薪纖手破,執熱十指枯。今日肆詈辱,明日鞭撻俱。五日無完衣,十日無完膚。吞聲向暗壁,啾卿微嘆籲。姑雲是詛咒,執杖持刀鋙。豈無父母來,洗淚飾歡娛。豈無兄弟問,忍痛稱姑劬。疤痕掩破襟,禿髮雲病疏。一言及姑惡,生命無須臾。

對於孃家來說,省了養孩子的開銷和以後的嫁妝。對於婆家來說省了聘禮和以後的大辦酒席,還多一個勞動力。所以,童養媳在清朝很常見。

童養媳大部分都在婆家遭到各種虐待,如果撐不下去了,那麼:game over卒二次!

從“溺女”惡俗開始,戲說清朝的女性地位及婚姻制度

0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遵,卒三次

“啊!張書生,你就是我的真命天子,我愛你,我們私奔吧!”

“啊!小姐,小生不敢呀!”

啥?不敢?為啥呢?

因為在古代封建社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直統治著婚姻,在清朝律法中,婚姻由父母長輩包辦是法律規定的!

《大清律例.戶律.婚姻.》:“”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無者,從餘親主婚。其夫亡攜女適人者,其女從母主婚。”

私定終身是違法的!“若許嫁女已報婚書及有私約而輒悔者,笞五十”,你只能乖乖的嫁給爹媽看上的那個素未謀面的未婚夫,否則捱打:game over卒三次!

04.門當戶對、良賤不得通婚,卒四次

那日隨母親出門燒香拜佛,遇見了戶部尚書嫡子,一眼萬年,他就是我穿越過來的真愛,我非他不嫁。郎啊郎,我等著你來娶我哈!

“婚姻擇,先門第”。什麼意思?先看門第再討論婚嫁,門不當戶不對的,是不可以嫁娶的。

《大清律例.戶律.婚姻》:“凡家長與奴娶良人為妻者,杖八十”;“其奴自娶者,罪亦如之”;“奴僕若娶良人為妻,將妻入籍為婢者,杖一百”;“若妄以奴婢為良人而與良人為夫妻者,杖九十。各離異,改正”

為了保護統治階級,“良賤不得通婚”,否則挨板子不說還得判離婚。如果穿不到達官貴族之家,想嫁個皇親國戚,只能做夢。至此:game over卒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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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男尊女卑、夫為妻綱,卒五次

吼吼吼,這臭男人又打我!還有沒有天理了?我要打死你!不能還手什麼鬼?

在古代,女子沒有任何社會地位,“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一輩子都是男人的附屬品。不聽話男人打女人可以,你要是敢反抗那就是找死,有法律規定:

“妻毆打丈夫,不管丈夫告發與否,均杖一百,如果有傷,加凡人鬥毆三等治罪,若致殘廢,絞立決,倘若致死,則斬立決,若故殺就凌遲處死。”

女人是一點地位都沒有,你只能逆來順受。好心疼大清朝的女人們,抱抱!所以,你反手抵抗傷害了家暴你的丈夫,嘿嘿:game over卒五次!

06.一夫一妻多妾、傷心難過,卒六次

假設嫁給了一見鍾情的尚書之子。倆人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好一對璧人!正在花園品茶,小廝來報:夫人,老爺讓你安排給少爺娶五個小妾!什麼?娶小妾?還得我自己安排?

《儀禮·喪服》:“七出者,無子,一也;淫泆,二也;不事姑舅,三也;口舌,四也;盜竊,五也;妒忌,六也;惡疾,七也。”

如果自己不能生兒子,“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又不給丈夫納妾,就一下子犯了三個錯:無子、不孝順父母、妒忌,是要被休掉的。所以,你肯定會因此傷心不已,最後:game over卒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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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夫死守寡、抑鬱而終,卒七次

繼續假設,和尚書之子琴瑟和鳴,生了兒子,也沒有納妾。不幸男人英年早逝。守寡還是再嫁都生不如死。

  1. “從一而終”。清朝入關以後遵循儒家思想“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倫理,害苦多少婦女。從正面說政府鼓勵守節,給立“貞節牌坊”。從反面說再嫁不僅會受到各種侮辱,且不能分走一分錢遺產,還得把自己的嫁妝也留下來,淨身出戶。只能被迫不嫁了,孤苦終老。
  2. 貧苦人家為了生存,會把寡婦賣掉以換取金錢利益。富足家庭,為了爭奪家產,很可能會被迫再嫁。如果不同意還會有各種下流無恥手段。

在清朝,寡婦不好做啊!game over卒七次次!

08.一生悲苦、壽終正寢,卒八次

穿到社會底層,需要和丈夫一起勞作,和現代社會差不多,大家一起為了家庭奮鬥。可是那是在農耕時代,沒有聯合收割機,也沒有除草劑。全部都是靠人力完成。一個如花少女不出三年就變成鄉村野婦。穿越過去受得了嗎?

穿到上層社會,三寸金蓮是少不了的,啊哦,那個痛苦哦,聞之色變。嫁人之後也需“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在家安安穩穩“相夫教子”。那時既沒有手機也沒有電視,“女子無才便是德”也不認識幾個字。和籠子裡的鳥兒也沒有分別。

這次是真的啥也沒有發生,就那樣一輩子過去了。設問,哪種類型是你想要的呢?卒八次,一輩子就這樣渾渾噩噩的過去了。

從“溺女”惡俗開始,戲說清朝的女性地位及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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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腦洞了半天,我們回到現實哈!根據目前掌握的科學計算還有相對論來說,我們是實現不了穿越的,就算可以穿越,也是隻能穿越到未來,不能穿越回過去噠。都醒醒啦。

通過穿越回清朝的臆想,我們至少了解了封建社會的女性地位。男尊女卑,女性是屬於附屬地位,沒有自己的自主權。在婚姻中,也是遵循當時統治者制定的“父母之命”和“門當戶對”政策,自己沒有選擇的餘地。女人的使命之一就是“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也”,淪為生育機器。從出生到老死,都是被動者受害者,生在那個時候的女性何其悲哀!

當然,並非所有的女性都如此,貴族公主小姐的命運稍微好一些,雖然衣食無憂,但是大部分也免不了淪為家庭的犧牲品。和親、穩固權勢地位,都經常拿女兒的婚姻去換去。

很慶幸我出生在新中國,男女地位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我們男女平等,人身自由,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我們被父母寵愛著長大,徜徉在知識的海洋,選擇自己心愛的男人,和丈夫平等的家庭社會地位,平等的政治權利……一切都是多麼的美好!

看著在身邊打呼嚕的男人,心情不好了,在他胳膊上咬兩口,他不僅不敢生氣,還得小心翼翼的問一句“娘子,我哪裡惹你生氣了?”

(end)

從“溺女”惡俗開始,戲說清朝的女性地位及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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