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孩子犯罪后

家长该怎么做……

《督促监护令》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这是福清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向涉案未成年人家长们送达的《督促监护令》的内容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仪式

4月2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活动,赶在孩子复学前给三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们“好好上一课”。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明忠,福清市公安局阳下派出所经办民警倪宪涛警官,福清市关工委成员陈祖禄,福清市融心青少年事务社工中心社工毛小锋,第七检察部全体人员,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政教处主任及班主任,三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活动。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何明忠副检察长简要介绍基本案情,释明相关法律依据,并对三名涉案未成年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告诫、教育,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给三个家庭敲响警钟,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家长担负起监护职责,引导孩子走上正途。

案情回顾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2019年9月,小刚(16岁)分别伙同小启(13岁)及小游(14岁)多次在福清市某小区地下车库实施盗窃。案发后,小刚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真诚悔过,并由其父母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委托司法局开展社会调查、走访学校等方式进行审查。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承办检察官综合分析后认为,该案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规定,经征求各方意见后,决定对小刚作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6个月。

本案的发生并非偶然,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环境,是预防青少年走向犯罪歧路的第一道防线。孩子出了问题,多数情况下说明家庭教育出了问题。通过对三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情况来看,我们发现三个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父母监护缺位,管教不当、沟通不畅等共性问题,在未成年人第一次出现行为偏差时,未能予以有效制止、干预,导致其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鉴于此,福清市检察院根据三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督促监护令内容。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检察官分别向三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宣读《督促监护令》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何明忠副检察长分别向三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送达《督促监护令》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三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签订《家长承诺书》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福清检察院、三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福清市融心青少年事务社工中心、福清市关工委共同签订观护帮教协议,合力对三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化、个性化帮教。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问题,参会人员共同为三个家庭支招。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福清市关工委成员陈祖禄:要引导孩子们加强法律学习,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注重培养兴趣爱好,将注意力从网络游戏转移到健康的文娱活动上。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融心青少年事务社工中心司法社工毛小锋:对于沾染不良行为,特别是已经走向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矫治过程中,除了检察机关对他的行为进行干预,重建亲子关系也很重要,家长需改变以往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多与孩子谈心,了解孩子想法,走进孩子世界。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我也上了一堂法律课,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

"谢谢你们对孩子的关心,我们以后会好好与孩子沟通……”

参加活动的三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会引以为戒,并感谢与会人员为教育、挽救未成年人所做的努力。


监护不力,家长将担责?《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督促监护令

是指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旨在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推动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格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