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没有“惩戒权”,学生还有敬畏心吗?

教书育人是老师神圣的职责,教师也被称赞为“园丁”,而老师教书育人的方式也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老师会根据学生们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教书的方式,有的学生适合采取鼓励的方式,有的适合采取严厉一点的方式。对于老一辈的农民来说,老师多半都是很严厉的,对于孩子打打骂骂也是常事。对于80后和90后农民来说,老师虽然不至于暴力对待,但是小打小骂也是常见的。


老师没有“惩戒权”,学生还有敬畏心吗?

但是对于00后的孩子来说,老师真正变得和蔼可亲,一旦出现老师打骂孩子等情况,新闻一报道,那这位老师的职业生涯就堪忧了。因此老师轻易不再“举戒尺”,不是不想,而是不敢了。

其实这样的现象,对于孩子的教育来说却不一定是最好的,农民常说“棍棒底下出孝子”,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教学的时候,如果只是一味地迎合学生,那学生也很难成才。


老师没有“惩戒权”,学生还有敬畏心吗?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让老师能够有教学的自由,,规则中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学生不听话,老师敢不敢“教训”一下?国家发话了,根据《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老师有权利惩戒学生。

根据《规则》要求,老师的惩戒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三种。每种惩戒措施在何种情况下能使用,使用的限度是什么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老师没有“惩戒权”,学生还有敬畏心吗?

一般惩戒包括: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

(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

(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

(六)课后留校教导;

老师没有“惩戒权”,学生还有敬畏心吗?

较重惩戒包括:

(一)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二)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

(三)由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四)在学校设置的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五)要求家长到校陪读;

老师没有“惩戒权”,学生还有敬畏心吗?

严重惩戒包括: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

(四)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

老师没有“惩戒权”,学生还有敬畏心吗?

但同时,《规则》也明确说明了老师不能做的事项。主要包括下面这几个方面: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

(三)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四)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个人情绪或者好恶,恣意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惩戒;

(六)其他侵害学生基本权利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老师没有“惩戒权”,学生还有敬畏心吗?

根据上面的禁止情形,也可以看出,老师禁止体罚学生,更禁止打骂。老师举戒尺的情形想必未来的学生是很难看到了。但是对于家长来说,应该支持这样的规定,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被体罚。

那么各位朋友,你们觉得老师该不该再“举戒尺”呢?


老师没有“惩戒权”,学生还有敬畏心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