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傳播”艾滋病“要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付某因為一次意外事故感染了艾滋病毒,為此,付某心靈嚴重變態扭曲,仇恨社會。

付某為了報復社會,購買了針管,將自己的一部分血液放在針管裡,只要看見自己討厭的人,就將自己的血液注射到別人的身體內,惡意傳播艾滋病毒。

儘管脫離了人體的艾滋病毒再感染的幾率較小,但還是引起了社會的恐慌,造成了極惡劣的影響。一時間,人們不敢一人上街,不敢夜行,惶惶不安地度日。

故意傳播”艾滋病“要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那麼,付某的行為要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付某的行為構成傳播傳染病罪。

本案中,付某惡意地傳播艾滋病毒,也許沒有實質的感染,但是,僅僅做出這樣的行為就已經是巨大的威脅了,並已經引發恐慌,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因此,付某構成傳播傳染病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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