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警方連破三起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青浦警方連破三起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疫情期間,上海青浦警方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收購、捕獵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先後抓獲5名犯罪嫌疑人、繳獲國家一級保護動物1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8只。

青浦警方连破三起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圖說:警方查獲的野生動物。警方供圖(下同)

3月6日下午1時許,青浦警方會同市局經偵總隊、青浦區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站在本市楊浦區清源環路一小區民宅內抓獲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嫌疑人屠某,在民宅內當場查獲綠頰錐尾鸚鵡2只。經查,去年11月屠某通過貼吧以300元人民幣的價格在網上購得一對綠頰錐尾鸚鵡。經上海野生動植物鑑定中心鑑定,上述鸚鵡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現犯罪嫌疑人屠某因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青浦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3月18日上午11時許,青浦警方會同青浦區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站根據線索在本市黃浦區陸家浜路一小區民宅內抓獲一名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嫌疑人項某。項某在40多平方米的民宅內飼養了數百隻鳥類,民警當場查獲非洲灰鸚鵡1只(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和尚鸚鵡2只和綠頰錐尾鸚鵡1只(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經查,2011年3月許,項某在本市某公園集市向一陌生男子以3000元的價格購得非洲灰鸚鵡1只,後又在上址通過用自己飼養的芙蓉鳥(非國家保護動物)交換的方式,獲得和尚鸚鵡2只、錐尾鸚鵡1只,後將上述4只鸚鵡飼養在家中至今。現犯罪嫌疑人項某因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青浦警方连破三起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圖說:警方查獲的野生動物。

3月19日,青浦警方會同青浦區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站根據線索在青浦區盈港路一小區別墅內查獲蒼鷹、雀鷹、灰背隼各1只,後經林業部門初步認定上述鳥類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辦案民警依法將涉嫌非法捕獵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嫌疑人曹某、孫某、費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經審訊,2019年期間,曹等三人結夥至金澤鎮某村樹林中,從他人設置的鳥網中捕獲三隻老鷹。現犯罪嫌疑人曹某、孫某、費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捕獵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現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示: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所有列入一級、二級保護動物名錄的野生動物,私人都不能買賣和飼養。野生動物不是餐桌上的美味佳餚,不是掌中的可愛萌寵,更不是用以攫取非法利益的交易工具。保護野生動物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任何無視國家法律的以身試法者,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通訊員 郭偉傑 新民晚報記者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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