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時
採用移動支付
成為近年來
很多人的主要選擇
隨之而來問題是
一些商家拒收現金
這種行為到底有沒有違法呢?
今天我們就通過咱們北京的
真實案例瞭解一下
![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四十):疫情期间,超市购物不收现金合法吗?](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案
情
簡
介
市民反映,在北京市豐臺區某超市買東西,不收自己的現金,要求以微信或支付寶等方式付賬。該市民不清楚收不收其他人的,但是看見收銀員還在往外找錢。隨即來電反映超市不收現金的問題。
【調查與處理】
北京市豐臺區商務局流通管理科工作人員於當日上午致電該超市負責人,其負責人表示現在收取現金,並表示如有此情況發生,將整改並道歉。工作人員隨後致電訴求人,訴求人表示超市隨後已收取了自己的現金。工作人員將超市反饋意見轉告訴求人,並告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18〕10號公告和《關於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的通知》,不收取現金的情況可向中國人民銀行專線12363舉報,相關部門會依法處理。訴求人表示感謝和滿意。
【法律分析】
當商家拒收現金,只接受移動支付方式付款時,到底有沒有違法呢?隨著無現金社會漸成氣候,相關爭論不絕於耳。央行人士日前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商家拒收人民幣現金屬於違法行為。
典
型
意
義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發展,很多商超倡導以無接觸的方式進行購買和支付,這樣確實有助於減少疾病傳播風險。但是——
一方面根據相關法規要求,商家拒收人民幣現金屬於違法行為;
另一方面,對於部分老年人,確實存在不會使用電子支付方式的情況,強求其使用電子支付方式,既不合理也不合情。希望各企業商家,能夠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創新出更加有效的辦法措施,既能減少疫情傳播風險,也方便顧客消費,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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