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江蘇省專利優先審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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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令76號)(以下簡稱“辦法”)、《江蘇省知識產權局關於委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南京代辦處辦理專利優先審查推薦工作的通知》。

一、申請主體

在本省註冊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和具有本省戶籍或居住證的個人,可以對符合《辦法》規定條件的專利申請、專利複審和無效宣告案件提出優先審查請求。對專利申請、專利複審案件提出優先審查請求,應當經全體申請人或者全體複審請求人同意;對無效宣告案件提出優先審查請求,應當經無效宣告請求人或者全體專利權人同意。


二、申請材料

(一)專利申請優先審查

1.《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請求書》一份,並由全體申請人簽字蓋章。(《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請求書》中聯繫人、聯繫電話、聯繫地址及郵編請務必準確、詳細、規範填寫,省、市、區齊全,國家知識產權局將依據此地址郵寄是否予以優先審查通知書。)

2.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信息材料。現有技術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申請人應重點提交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文件。現有設計是指(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申請人應重點提交與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最接近的現有設計信息。現有技術或現有設計信息材料不限於檢索報告,可以提供相關專利或非專利文獻1至2篇,專利文獻只需提交單行本扉頁,非專利文獻需提交全文,外文(非專利文獻)需要同時提交中文譯文。

3.符合《辦法》第三條所列優先審查情形的相關證明文件

①以“涉及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智能製造等國家重點發展產業”、“涉及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領域且技術或者產品更新速度快”為理由提出申請的,證明文件為專利技術所屬相關技術領域的證明,由申請人簽字蓋章,說明本專利申請內容及其實施運用屬於哪個具體產業,證明要求簡潔、清楚。

②以“涉及各省級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重點鼓勵的產業”為理由提出申請的,證明文件為專利技術所屬相關技術領域的證明以及省或設區市人民政府相關規範性文件複印件,且在文件中應標出所屬產業。

③以“專利申請人已經做好實施準備或者已經開始實施”為理由提出申請的,證明文件為原型照片或證明、樣本證明、工廠註冊證書、產品目錄、產品手冊。

④以“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其發明創造”為理由提出申請的,證明文件為指產品交易或銷售證明,如買賣合同、產品供應協議、採購發票等複印件。

⑤以“相同主題首次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又向其他國家或地區提出申請的該中國首次申請”為理由提出申請的: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提出的,應提交PCT受理通知書原件或複印件;通過《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應提交受理局出具的受理通知書原件或複印件,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

⑥以“其他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優先審查”為理由提出申請的,應提交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的相關證明材料。

在提交上述各類材料時,請按照通知中所列順序擺放。由於南京代辦處需逐頁掃描,請務必不要裝訂。


(二)專利複審優先審查

1.《複審、無效宣告程序優先審查請求書》一份,並由全體複審請求人簽字蓋章。

2.符合《辦法》第三條所列優先審查情形的必要證明文件,並由全體複審請求人簽字蓋章


(三)專利權無效宣告優先審查

1.《複審、無效宣告程序優先審查請求書》一份,並由全體專利權人或無效宣告請求人簽字蓋章。

2.立案通知書、答辯通知書、起訴狀、應訴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辦理流程

(一)專利申請優先審查

1.材料提交。申請人可通過面交或郵寄的方式向南京代辦處窗口提交專利申請優先審查相關材料。

2.審查推薦。南京代辦處根據江蘇省知識產權局的委託,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優先審查請求材料進行審查,如請求材料符合《辦法》規定的,決定予以推薦,在請求書上加蓋“專利加快審查專用章”;如請求材料不符合《辦法》規定或決定不予推薦的,及時告知申請人補充材料或不予推薦。

3.材料上報。南京代辦處對同意推薦的優先審查請求材料在1個工作日內上報國家知識產權局。


(二)專利複審、無效宣告優先審查

1.材料提交。申請人可通過面交或郵寄的方式向南京代辦處窗口提交專利複審、無效宣告優先審查相關材料。

2.審查推薦。南京代辦處根據江蘇省知識產權局的委託,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優先審查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如請求材料符合《辦法》規定的,決定予以推薦,在請求書上加蓋“專利加快審查專用章”並退還申請人;如請求材料不符合《辦法》規定或決定不予推薦的,告知申請人補充材料或不予推薦。

3.材料上報。申請人將經審查同意推薦的優先審查相關材料提交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複審和無效審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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