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鬧心!襄陽一男子拒交3年物業費!


真鬧心!襄陽一男子拒交3年物業費!

2017年,市民肖師傅在襄州區濱湖春曉小區買了一套商品房,但一直沒拿鑰匙。最近,肖師傅準備搬進新房,就到小區物業那裡拿鑰匙,但卻被對方要求先補交齊物業費。


01

襄陽一男子三年拒領新房鑰匙


>>>>

驗房發現實物與合同上的不一致


真鬧心!襄陽一男子拒交3年物業費!

肖師傅說,早在2017年3月份開發商確實已經告之他交房了,不過他驗房時發現窗戶材質與合同上的不一致。合同上寫明的是鋁合金材質,但交的房內安裝的卻是塑鋼材質,兩個有差價。


>>>>

三方互不認可


真鬧心!襄陽一男子拒交3年物業費!

正是因為這個問題,肖師傅一直沒和開發商協商好,因此,他也一直沒拿房子鑰匙。在肖師傅看來這種情形就不能算他收房,所以,他也不應該交物業費。而小區物業表示,肖師傅雖然沒拿鑰匙,但開發商已經交房,並且早將肖師傅的鑰匙留在了物業公司保管。


>>>>

材質更改通知過業主


濱湖春曉小區的開發商認為,房屋建設都是按規劃進行的,窗戶材質更改通知過業主,房子最終也通過了駿工驗收,所以他們並沒問題。襄陽濱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說:“我們有變更通知書,是住建部門要求這樣更改的,為了安全。”


>>>>

不能免除物業費,可補差價


真鬧心!襄陽一男子拒交3年物業費!

律師鄭建國說:“商品房符合交房標準並已由開發商通知業主的,則不能免除其交納物業費的義務。”不過律師也表示,合同上的窗戶材質發生了變化,雖然通知到了業主,但中間的差價,業主有權要求補償,可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賠償責任。


>>>>

開發商怎樣算交房


襄州區住建部門表示,只要開發商有了兩書一證,並通知業主的情況下,就屬於交房了。襄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開發科趙芬說:“開發商的兩書一證為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綜合竣工驗收備案證。”


>>>>

買房注意事項


住建部門提醒,業主當初買房時就需要注意所買房屋是否符合銷售條件,比如查看開發商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而到了驗房時,可以依據合同內容上所列事項仔細進行對照,確保開發商所使用材質與合同上內容一致。


>>>>

驗房時發現有出入可投訴


像肖師傅這樣在驗房時發現房子與合同有出入,住建部門表示業主可以進行投訴。趙芬說:“可以向住建部門反應。收到業主的投訴以後,我們會先核實,然後協調開發商和業主解決,業主也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收房時物業費就產生了


據住建部門介紹,開發商在達到交房條件後通知業主收房,這時候物業費就產生了,業主應當按照開發商之前的物業備案合同約定交納物業費,同時物業公司也要根據約定進行服務。襄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業管理科劉理綱說:“他們之間屬於一種等價的服務,如果是業主沒有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將會按照合同的約定對業主進行依法訴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