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進一步加強口岸交通運輸一線工作人員個人防護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防範境外疫情輸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屬地責任、管理責任、主體責任,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口岸交通運輸一線工作人員的關心關愛和個人防護等工作。
《通知》指出,各相關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誰派出、誰負責,關愛一線工作人員健康,優先保障防護裝備和人力投入。要加強疫情預防培訓,健全完善預案,盡最大可能減少被感染風險,同時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要在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加強交通運輸一線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儘可能相對封閉運行。要按照高風險地區防護標準做好一線工作人員疫情防護裝備的採購、配置、使用等工作。鐵路、民航、郵政領域境外疫情輸入防控期間加強一線人員防護工作,由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家郵政局部署落實。
在公路口岸方面,《通知》要求,沿邊省(自治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統一部署和部有關要求,組織做好國際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和一線檢查人員的自身防護。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一線檢查人員和貨運場站裝卸人員疫情防護操作指南,保障必要的個人防護、消毒用品和裝備供應,有條件的可定期組織進行核酸檢測。要指導督促組織轉運回國人員的運輸企業和客運站按高風險地區道路客運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實各項防疫措施,為駕駛員及有關工作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物品,實行人員備案管理,定期組織進行核酸檢測。
在水運口岸方面,《通知》要求,引航機構要按照當地疫情防控管理機構部署,加強引航員防護裝備的配備,對引航員實行備案管理。各級海事管理機構一線執法人員在確保船舶安全檢查質量前提下,儘量避免對來自疫情高發國家和地區的船舶開展現場登輪檢查;確需進行登輪檢查的,在相關單位對擬登船舶及船上人員檢疫檢查合格並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前提下進行。各級船級社及地方各級船檢機構一線驗船人員要全面評估風險,在保障船舶安全運行前提下采取多種措施臨時替代登輪檢驗。港口企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強與船舶代理以及海關、海事等單位的信息共享,在船舶離靠泊、裝卸、供應等作業過程中,嚴格落實船岸人員不直接接觸等防控措施。
閱讀更多 黃河新聞網呂梁頻道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