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国家药监局直属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

【招聘】国家药监局直属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2.具有工作经验的社会在职人员(北京市户口):

(1)拥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具有工作经验的人员;

(2)两年内从国外毕业回国的拥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回国后未参加过工作且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前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

(3)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期间在国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流动站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站单位提供具体出站时间证明)。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者年龄要求: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23号、24号、45号岗位,具有满足相应岗位特殊条件要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能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需要办理进京就业落户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至少一年工作经验。

8.应聘人员应与国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应聘人员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单位、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单位、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在应聘后如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应当及时向单位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

应聘人员故意隐瞒上述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我院网站(www.nifdc.org.cn),下载《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应聘报名表》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6日24时。

3.报名方式:

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所有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01-张三-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5月8日上午(暂定),我院网站将公布符合条件可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同时短信通知。未通过基本条件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岗位要求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方可继续进行。

5月12日,组织资格审查(暂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再确定或调整方式,具体时间、方式将在我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3851314

监督电话:010-53851337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工作岗位1名,业务管理岗位1名。具体岗位要求等信息详见《国家药典委员会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学历学位。

(五)具有比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及良好的英语水平。

(六)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毕业并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外生源必须符合人社部及北京市办理进京就业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九)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我单位网站(www.chp.org.cn)下载《国家药典委员会应聘报名表》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然后,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药典委-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药典委-01-张三-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24:00。

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10-67079642,010-67079515

(二)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6:30

(三)投递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含职业资格)等能力条件;

5.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8.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9.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点击http://103.219.184.150/zxbm/,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24:00。

2.5月上旬,将在我中心网站公布符合岗位条件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组织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简历筛选的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入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441887,684418050

(周一~周五8:30~16:00)

监督电话:010-6844189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满足相应岗位特殊条件要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能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登陆我中心网站www.cdr-adr.org.cn,下载并填写《评价中心应聘报名表》(附2寸免冠近照),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报名表文件名称格式应为“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

2.报考人员在2020年5月中旬登陆我中心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5: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5:1的则该岗位取消招聘,取消招聘情况将在本平台及我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5243728(工作日8:30-16:30),联系人:于老师。

监督电话:010-85243591(工作日8:30-16:30),联系人:邹老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六)需要办理进京就业落户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社会在职人员工作年限应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我中心网站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所有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中心指定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3.资格审查:我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后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心可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其原因。

4.现场资格复核:我中心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报名表格等,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工作证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发放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1.联系人:贾老师、王老师

2.联系方式:010-86452762、2752

3.监督电话:010-8645276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一、招聘对象

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社会在职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对应的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要求: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专业要求: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若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实际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我中心网站(www.nmpaic.org.cn)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应聘报名表》(附件2)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7:00。

2.6月12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将在我中心网站(www.nmpaic.org.cn)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6月19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4.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5: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5:1的比例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8331916、010-88331971

(周一~周五8:30~17:30)

监督电话:010-8833191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社会在职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不少于1年(计算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的工作经验。需要办理进京就业落户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关制度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5)凡与国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含退休3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对于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名)。

2.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2020年毕业生报到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我单位网站(www.nmpaied.org.cn)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应聘报名表》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7:00。

2.报名截止后,我单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未进入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前,我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4.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5﹕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5﹕1的比例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3365593、010-63373007

(周一~周五8:00~17:00)

监督电话:010-63365027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三)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关心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药品监管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8.需要办理进京就业落户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网站(www.cfdaied.org.cn)或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网站(www.health-china.com)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4:00。

2.报名截止后,我中心将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网站(www.cfdaied.org.cn)公告符合条件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同时短信通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进入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前,我中心组织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3378978

(周一~周五8:30~17:00)

监督电话:010-83378962

五、其他说明

1.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谢绝来人来访

中国药学会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有志于从事学会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5年1月1日后出生)。需要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中国药学会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6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通过我单位网站(http://www.cpa.org.cn)下载《中国药学会编制内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及《中国药学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编制内岗位。为方便联系,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常用的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所有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中国药学会-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中国药学会-01-张三-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两个文件请按要求单独命名,以附件形式单独上传,请勿压缩打包发送。

3.2020年4月30日(暂定),通过我单位网站(http://www.cpa.org.cn/)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资格审查和笔试人员名单,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形式将在我单位网站另行发布通知,应聘人员需本人持相关材料,按照指定方式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5: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5:1的比例则该岗位取消招聘,并在本平台及我单位网站发布信息。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7095136

010-67095390

(周一到周五,8:00-16:30)

监督电话:010-67095470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招聘范围

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部队院校、网络教育、定向培养社会实践生,以及成人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招聘人数及岗位详见《中国健康传媒集团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即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京内高校集体户口除外)。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办理进京落户须符合人社部及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

2020年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五、网上报名

提交报名表及个人简历,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名:姓名+岗位+专业+学历+生源地。报名表请登陆: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网站(http://www.health-china.com)下载。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3025827

监督电话:010-83025829

《成功就业》提醒广大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应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费用。望大家在求职过程中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的权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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