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財政廳:穩步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拓寬投資渠道、應對基金支付壓力

解讀 | 省財政廳:穩步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拓寬投資渠道、應對基金支付壓力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穩妥做好我省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2020年3月2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湖南省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辦法》(湘政發〔2020〕9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解读 | 省财政厅: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拓宽投资渠道、应对基金支付压力

1、《實施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作為重要的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關鍵環節,是全國人民“老有所養”的基礎和保證。隨著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同步發展,特別是人口老齡化不斷加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面臨一些突出問題,急需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為了穩步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拓寬投資渠道、應對基金支付壓力,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為貫徹落實這一改革任務,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劃轉工作按照“試點先行,分級組織,穩步推進”的原則進行。目前,中央層面和地方層面的試點工作均已完成,劃轉工作全面推開。

2、《實施辦法》出臺的政策依據是什麼?

答:《實施辦法》出臺的主要政策依據是《國務院關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49號)和《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資委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財資〔2019〕49號)等文件。

3、《實施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實施辦法》共分總體要求、劃轉內容、劃轉程序、管理要求、稅費處理、職責分工和保障措施等七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統籌兼顧我省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國有企業改革、多渠道籌集社保基金等多重政策目標,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運營收益專項用於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

第二部分,劃轉內容。一是劃轉範圍為我省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公益類企業、文化企業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二是劃轉對象為省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或直接持有的國有企業股權;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或直接持有的國有企業股權。三是對納入劃轉範圍的企業國有股權統一按10%的比例進行劃轉。四是以2019年12月31日作為劃轉基準日,劃轉口徑以經審計的2019年企業合併財務報表為準。五是由省政府委託財信金控集團下屬全資子公司湖南省國有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作為承接主體,省以下不再設承接主體。

第三部分,劃轉程序。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提出擬劃轉股權的建議方案,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彙總,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四部分,管理要求。從制度建設、入賬處理、資本管理和收益管理等方面對劃轉的國有股權及其年度收益與分紅進行了規定。

第五部分,稅費處理。對劃轉國有股權過程中相關稅費處理辦法進行了規定。

第六部分,職責分工。明確了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等單位的職責分工。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在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考核機制和完善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審:李楊超、尹志偉二審:宋高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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