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同一地點連續兩次查獲同一駕駛員同樣的違法行為

2020年4月6日16時30分許,綿陽公安交警直屬四大隊民警周瑜、輔警楊國春駕駛警車沿遼寧大道巡邏至“G5京昆高速橋”路段時,發現一輛號牌為川B269XX號的橙色小車在車流中沿著隔離護欄逆行,過往車輛紛紛減速避讓,情況十分危險。民警立即向該車示意,要求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交警同一地點連續兩次查獲同一駕駛員同樣的違法行為

川B269XX號橙色小車停車後,民警上前指出了駕駛員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並要求駕駛員出示駕、行兩證進行檢查。駕駛員在車裡找了很久只拿出了行駛證,在進一步交流中才支支吾吾地表示自己還沒有駕駛證。民警周瑜在對話中感覺和劉某似曾相識,似乎以前也因為無證駕駛被自己查獲過。周瑜隨即查詢了劉某相關的交通違法信息,果然發現劉某於2019年10月30日在同一地點也是因為逆向行駛被自己攔下檢查,同時還發現其存在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

交警同一地點連續兩次查獲同一駕駛員同樣的違法行為

民警周瑜立即嚴肅地對劉某進行批評教育。劉某表示自己上次無證駕駛被交警處罰後就沒有再開過車,但是由於今天有事就抱著僥倖心理開了一次,沒有想到又被交警查獲了。最後,民警按照相關法律對車輛進行了暫扣,並要求駕駛員劉某15日內到綿陽公安交警直屬四大隊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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