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小紅書“涉黃”,微博營銷號“圈少爺”被判賠償25.2萬


造謠小紅書“涉黃”,微博營銷號“圈少爺”被判賠償25.2萬

近日,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就小紅書起訴微博營銷號 “圈少爺”侵犯名譽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圈少爺”在微博上的發文構成名譽權侵權,要求其賠償小紅書經濟損失及訴訟費等共計25.2萬元,同時在微博公開道歉,並置頂30日。

被告“圈少爺”是擁有750多萬粉絲的新浪微博加“V”實名認證博主。2019年7月31日,該營銷號在其微博發佈小紅書因“涉黃”下架的不實信息。

微博發佈後,隨即獲得大量曝光和閱讀,並被廣泛引用和轉載。網絡數據顯示,在“圈少爺”微博發佈後,7月31日下午6點左右,這條微博已經有了近3100條轉發,近3000條評論,超過2萬人點贊。在此後的一個月時間內,帶有小紅書用戶個人賬號和照片的微博,被數十篇文章引用。

對此不實謠言,小紅書及權益受侵害的用戶去年9月發起訴訟,起訴了包括“圈少爺”、“美貌研習社”及“電商頭條”等多個營銷賬號。今年1月,被訴賬號“黑鏡Blacklens”就散佈謠言向小紅書公開道歉。

造謠小紅書“涉黃”,微博營銷號“圈少爺”被判賠償25.2萬

4月1日,原公眾號“美貌研習社”所屬公司“十萬加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公開發表道歉聲明,並向名譽受損的用戶賠償經濟損失和律師費總計7萬元。

此次代理小紅書起訴營銷號侵權案的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遊雲庭表示,企業公民的名譽權受法律保護,相關法律條文中有明確規定,“法人享有名譽權”、“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的名譽”,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溫婧)


來源:北青網 2020-04-03 13:34:30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