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司法為民好榜樣】陳紅:“護航”弱勢群體的法援人

編者按:“新時代司法為民好榜樣”主題宣傳活動由司法部、人民日報、中央廣播電視總檯、光明日報、法制日報、愛奇藝共同啟動。通過地方宣傳推選、網絡宣傳投票、評委評選、宣傳展播、揭曉儀式等環節,評選出來自行政立法、監獄、社區矯正、戒毒、行政複議、行政執法監督、普法、調解、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公證、法援、司法鑑定、仲裁、法考多個業務領域的“新時代司法為民好榜樣”201個。其中,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陳紅榮獲“法援為民好榜樣”、吉林市千鵬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張鵬謙榮獲“調解為民好榜樣”。現將他們的先進事蹟陸續刊登,以此激勵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廣大幹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不斷增強做好新時代司法行政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激發擔當作為、奮發有為的幹勁,對照先進典型人物營造“比、學、趕、超”的濃厚氛圍,將學習先進典型的成果凝聚成司法行政工作的強大正能量。


【新時代司法為民好榜樣】陳紅:“護航”弱勢群體的法援人

“為社會困難群體提供法律援助,不僅是一名法律援助律師的工作,更是一種社會責任。”這是吉林省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陳紅始終堅守的信條。作為東三省率先成立法律援助機構的帶頭人,吉林市首批法律援助律師陳紅,已經在法律援助戰線上默默堅守了整整20個年頭。

這些年中,她始終秉持司法為民理念,堅守公平正義底線,為困難群眾排憂解難,共辦理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00餘件,接待群眾諮詢萬餘件,挽回各類經濟損失數百萬元,為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做出了突出貢獻。

陳紅把人生最美好的年華無私地獻給了法律援助事業,她也贏得了廣大群眾的普遍讚譽。她先後獲得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吉林省律師行業優秀共產黨員、“江城十佳律師”等殊榮,3次榮立個人三等功。2019年8月,陳紅被推薦為吉林省第12次婦女代表大會代表。2019年12月27日,作為法援為民的代表,她在司法部等6家單位主辦的“新時代司法為民好榜樣”主題宣傳活動中,獲評“新時代司法為民好榜樣”榮譽稱號。

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

在陳紅看來,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要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緊圍繞人民群眾的實際需要,積極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2015年,楊某等9名外地農民工受僱在祝某承包的江南高新區建築工地施工。由於祝某長期拖欠工資,其本人又居無定所。年關臨近,楊某等農民工無奈之中向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承辦此案的陳紅看來,該案從形式上看並不複雜,但在實際辦理過程中,其難度卻大大超乎了想象。由於被告祝某居無定所,經常出沒不特定的建築工地,再加上討債的人又很多。所以,給被告送達公告書就成了難題。為了讓農民工兄弟及時拿到工資回家過年,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陳紅放棄公告送達申請,她翻遍吉林市大大小小工地,經過10余天的尋找,最終在吉林一中附近的建築工地找到了被告祝某。當法院把錢交到這9名農民工手上的時候,他們臉上的激動與喜悅,讓陳紅感到無比的慰藉,一種成就感油然而生。工作中,陳紅始終牢記為弱勢群體服務的宗旨,專心致力於法律援助事業,傾心盡力幫助老年人、未成年人、婦女、殘疾人、農民工等弱勢群體維護權益,平等享受權利。她幫助七旬老人孫某解決了困擾多年的房屋產權證問題,讓老人從絕望中走了出來,老有所依;幫助殘疾人徐某依法維權打贏因醫院誤診造成其眼部傷殘索賠案件……

憑藉過硬的專業能力,熱忱的助人情懷,陳紅忠誠地守護在困難群體的身邊。她辦理的刑事案件中,有8人經她辯護無罪釋放,近百人被減輕刑罰或判處緩刑,其所代理的民事援助案件勝訴率達70%以上,實現零投訴。

陳紅熱心公益事業,為維護婦女權益更是付出了大量心血。作為吉林市法學會婦女權益保障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林市婦聯“巾幗法治講師團”成員,她通過舉辦“反家庭暴力法”系列講座、開展“法律援助進社區”、為離退休和下崗婦女送法上門等活動,大力宣傳維護婦女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她還代理了大量女性當事人的法律援助案件,為她們討回了公道,使公平正義的陽光溫暖了她們的心田。

在信訪維穩上擔當作為

面對許多人不願觸及的信訪問題,陳紅胸懷大局,迎難而上。多年來,她以幫助信訪群眾解決問題、維護社會穩定為己任,努力讓困難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2010年,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市紀檢委執法監督處的電話,要求派一名律師出面協調處理一起山東39名農民工索要勞動報酬一案。當時事發緊急,上訪的農民工在市政府門前放置汽油瓶情緒激動。接到指派後,陳紅直接趕到現場,見到了農民工代表。起初,農民工代表並不接受她,認為律師和政府是一家人,不會真正為他們的利益著想。陳紅沒有放棄,她憑藉法律援助律師特有的耐心和真誠,對他們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終,僵局打破,事態得到緩和。第二天,陳紅主動聯繫了農民工代表,在瞭解情況並徵得其同意後,決定啟動訴訟程序。經審判和執行兩個階段的努力,最終把拖欠農民工的勞動報酬全部執行完畢,有效避免了一起民轉刑案件的發生。至今,陳紅先後協調、處理相關部門委託的信訪案件120餘件,接待信訪諮詢千餘人次,協助相關部門圓滿解決逸海花園小區200餘戶因供熱問題多年上訪案件、198名松花湖壩上船員追索船舶租賃費糾紛及執行案、56名煙達木村村民土地徵用補償糾紛案等35起涉及民生的群體信訪案件,通過協調、訴訟等程序,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結合,實現了維權和維穩的和諧統一。

拓展法律援助新路徑

陳紅認為,“創新”是法律援助事業發展的動力。

多年來,陳紅組織吉林市法律援助機構大力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創新,破難點樹亮點補短板,在服務大局實踐中創新發展。開展脫貧攻堅法律援助專項行動,通過研發“法律援助便民智能卡”,有效破解了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銜接難的問題;立足便民利民,通過建立網絡維權中心,有效破解了特殊群體法律援助申請難問題;篩選15家優秀律師事務所、195名社會律師,通過組建法律援助資源庫,有效破解了法律援助機構人員不足問題;通過創新培訓機制,有效破解法律援助機構管理能力薄弱問題;在該市沒有列入試點地區的情況下,通過主動與法院合作共同開展了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為破解刑事案件辯護率低的問題探索了經驗。值得一提的是,她們研發出的“法律援助便民智能卡”,通過攜帶芯片存儲信息,可以與吉林地區所有法律援助機構和兩級法院專用系統聯網。持卡人憑此卡申請法律援助或減免緩交訴訟費用,均不再進行經濟狀況審查。當事人憑此卡還可以享受優先受理、優先解答、優先指派、優先辦理和優先回訪等待遇。“法律援助便民智能卡”不僅方便了當事人,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還有效解決了獲得法律援助的當事人因交不起訴訟費而打不起官司的問題,實現了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的無縫銜接。此外,陳紅通過深入推進法律援助向“三農”、向城市低收入人群、向五類重點弱勢群體、向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領域、向社會和諧穩定等五個方面的延伸工作,實現了困難群眾法律援助需求的全覆蓋。同時,通過建立法律援助示範口,加強便民服務網絡平臺建設,完善法律援助三級網絡,打造城市半小時、農村一小時、偏遠地區兩小時的網格化管理法律援助服務圈,有效推動了吉林市法律援助服務的效率以及服務水平的提升,使吉林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實實在在地躍上了一個新臺階。在她的帶領下,吉林市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務黨和政府工作大局為主線,以“便民、利民、為民”為宗旨,成為吉林省吉林市司法行政服務民生的響亮品牌。

“讓生命在服務群眾中綻放光彩,我無悔自己的選擇。”陳紅說。作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她堅守在吉林的黑土地上,以女性的熾熱情懷,彰顯著援助律師的慈愛之心,用她溫暖的雙手,奉獻著一次次無私的援助,更以一名援助律師的使命,鑄就著社會公平與正義的保護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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