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嶺縣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一起涉疫案作相對不起訴


長嶺縣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一起涉疫案作相對不起訴

長嶺縣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一起涉疫案作相對不起訴


年初以來,長嶺縣檢察院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堅持寬嚴相濟,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強調“以適用為原則、不適用為例外”,對一起涉疫妨害公務案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2020年2月10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毛某祥駕車在沒有登記的情況下尾隨一輛拉糧大車從長嶺縣海清鄉政府指定疫情留驗站鹽坨子村出去,10時許,毛某祥在返回時進行了登記,但對外出理由沒有如實回答,被發現後與該站同村執勤工作人員發生口角,被阻止進入。毛某祥駕車強行闖卡,將繞行至執勤車一側攔截的執勤人員撞傷,經診斷為軟組織挫傷,被害人表示傷情輕微,不需做傷情鑑定。案發後,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表示認罪認罰,獲得了被害人諒解。

長嶺縣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一起涉疫案作相對不起訴


長嶺縣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一起涉疫案作相對不起訴

長嶺縣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一起涉疫案作相對不起訴

犯罪嫌疑人在認罪認罰具結書上簽字

本案雖系涉疫案件,但考慮到犯罪嫌疑人毛某祥是從該村出去,返回時在執勤卡點進行了登記,由於一時衝動實施了妨害公務的行為,且系初犯、偶犯,自願如實認罪,真誠悔罪並取得諒解,與受害人達成和解,未造成嚴重影響。基於以上事實,長嶺縣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毛某祥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長嶺縣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一起涉疫案作相對不起訴


供稿:第一檢察部

審核:王玉強

排版:英格格

長嶺縣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一起涉疫案作相對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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