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說,誰在聽

很多寶媽們反映在家給孩子訓練語言進步不大,總不能達到“主動表達”和“互動交流”的目的,其實這反映出我們在訓練方法和概念上的偏差。訓練的主體是孩子,所以讓孩子開口,訓練孩子理解語言的意思,能夠發揮語言的“工具”作用是最重要的。而家長作為“訓練師”的角色,更多的職責應該是傾聽、引導、修正、強化和考核,弄清楚“誰再說,誰在聽”才能提高效率。

先了解“言語行為干預法”

誰在說,誰在聽

“言語行為干預法”鼻祖是美國著名心理學家伯爾赫斯·弗雷德裡克·斯金納。在他之前,對語言障礙兒童傳統的訓練方法將治療師定位為“說話的人”,要求孩子“聽命行事”模仿發音。這種方式對於沒有語言或發音有困難的孩子,訓練其“開口”很有幫助,但是由於其重視機械反覆的操作而疏於讓孩子理解語言的溝通功能,所以不時地造成孩子在不理解語言內容的情況下“鸚鵡學舌”,這樣即使他發音再清楚運用溝通上也會有障礙。而斯金納的“言語行為干預法”恰恰將“說話的人”這一角色定位轉移到孩子身上,而治療師成為“傾聽的人”,要求在訓練中成功地激勵孩子的溝通機能持續不中斷。


誰在說,誰在聽

教師課堂教學

斯金納秉承的是行為主義的研究路線,他認為語言是學來的行為。根據斯金納的理論,人類學習說話的技能並瞭解語言的涵意,就如同我們學習如何爬行、用手抓取、走路和伸手觸及所要之物的動作一樣。他看肌肉互動的行為,包括口腔肌肉和聲帶的運作,例如嬰兒學習控制口型聲量哭啼(行為),能吸引大人的注意(結果成為增強物),嬰兒的哭泣行為逐漸就形成了一種社交的溝通行為模式(Bijou &Baer1965)。因為語言本身的社會性特質存在於“說話的人”和“聽的人”兩方的社交互動,說話的人是用行為或語言表達自己,而聽的人是回應說話的人的動機(真正的話題)。

要讓孩子學習真正的“溝通語言”

誰在說,誰在聽


我們用兩個標準自閉症孩子的行為來讓大家認識什麼是“溝通性的言語行為”。

小偉很乖!雖有自閉症,但他不會打擾身邊的人,他可以看同一個電視臺數小時也不抱怨;若沒有電視看,他一人就喃喃自語重複說著從電視上(不知何時)聽來的報告:“大家好,觀迎收看今天的生活氣象”。另一個孩子是小雄,他不會說話也沒有聲音,但他會用手“指”出引起他興趣的東西,懂得撒野發脾氣引起媽媽對他的注意,他也會強拉著媽媽到自己夠不著的玩具前面,他的家人也有默契知道,如果小雄一直盯著點心或玩具看而不肯離開原地,若不給他,就有翻天動地的鬧劇上場。

誰在說,誰在聽

在這個例子中,小偉雖然會說話,但他沒有溝通的行為,僅僅重複電視中的臺詞,對身邊的人、事、物毫無興趣,不會要求任何人為他做什麼,也沒有什麼“強化物”能讓小偉做什麼。所以小偉的“語言”屬於自我刺激行為而不是正常交流用的言語行為。相反,小雄雖然不能說話,但他的行為能表達他的意念,有良好的,能讓人“讀懂”的溝通能力,老師和父母只要悉心教導,先用圖片交換或單音“出聲”來表達他想要什麼,在進一步教他用語言仿說要求,假以時日,小雄就會用語言而不是撒野發脾氣等負面行為來表達自己的慾望。

由此可見,真正“有用”的言語行為是建立在有強烈動機(解決實際需求)並在交流過程中可溝通,可被理解的基礎上。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言語行為理論基礎,教導自閉症及其他有語言障礙的兒童能對說話的人有反應,並同時能學習成為一位“說話的人”。

讓孩子開口,真正重視“交流”的重要性

從上面的陳述可以看出,寶爸寶媽在訓練寶寶說話的時候,要把“說話”的角色放在孩子身上,引導孩子表達出自己的意念,然後逐漸幫他轉化成能夠溝通的語言,真正運用於日常生活中,而不僅僅是“自言自語”。因此,在訓練中,逐漸由被動的仿說過度到正確理解後的“接話”應是關鍵的一步。

誰在說,誰在聽

語言是交流的工具,也是行為和社交的藝術。真正掌握語言的運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無論如何,“聽”和“說”是語言運用的基礎。對此家長們要投入足夠的耐心、細心,讓孩子不僅學會發音,更要學會有效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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