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柠领导力 清华大学:儿童安全出行——上海市交警总队座谈纪要

2018年8月9日,清华大学“椅路童行”实践支队来到了上海市交警总队就儿童安全座椅的立法执法状况、宣传推广措施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对儿童安全座椅立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青柠领导力 清华大学:儿童安全出行——上海市交警总队座谈纪要

一、立法状况

(一)背景

受到国家立法体制的限制,交通法的立法程序已经相对有些滞后。而现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从颁布以来又已经有很多年了,很多事实和情况已经发生了一定的改变,也因此面临着一些问题:

(二)问题

1、虽然上海作为立法上的先行地,但上海并不具备国家规定的特殊立法权,因此在立法创新的很多时候都会受到上位法的束缚。上海的程序法超前,贴近欧美;但实体法却严重滞后。

交警局对于立法和执行上的一些新的尝试都受限于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出台,才可以进行相应的行为和操作。这一问题来源于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一种顽疾,短期内无法完全根治。

2、在上海当时考虑对道交条例进行修改的内容当中,儿童安全座椅本身并不是一个非常大的关注点,因为彼时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已经将其作为倡导性质的条款去要求。目前,上海立法虽然有所规定,但是由于执法过程中难以达到成效,故在实际操作中更多按照倡导性而非强制性的思路去实施。

3、此前,上海交警总队针对儿童交通安全问题向人大提出了一些建议,但当时这部分内容被划入调研类项目(既非正式项目,甚至连预备项目也不是),同其他正式、预备项目相比,并没有得到足够关注。

针对当前立法,人大还是认为法律规定更多以倡导性的条款呈现,交警不应该在实际操作中去干预执法;但是对于交警部门来说,有条款规定却不执法会造成不良的后果:一方面,条款可能沦为一纸具文;另一方面也会构成相关行政部门的不作为。因此在后续的细化规则中补充了口头和书面警告的罚则,使得交警部门在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过程中也有立法抓手。

青柠领导力 清华大学:儿童安全出行——上海市交警总队座谈纪要

二、执法过程

当 前上海针对这个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

首先,由于强制性的执法模式在操作实际上的可行性并不高,上海主要仍然采取的是以倡导性的模式进行执法。这种执法主要包括两种形式:1、路上执法巡逻时及时干预,例如当发现12周岁以下孩子坐副驾驶座,则让其坐到后排去,并就其问题进行教育;2、在高速公路执行检查,考虑其行为的危险性,若发现违规行为将以处罚为主。

尽管交警部门已经出台了比较完备的一线执勤民警的手册规范、执法提示和指南,但交警在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有很多。诸如:警用量不足,执法查处的案件数量还是非常有限;出租车、快车等运营车辆如何规范;实际执法中对儿童年龄界定比较困难等。

因此,交警在执法过程当中会采取循序渐进的执法方式:第一次口头教育——第二次教育+警示——第三次罚款处罚——第四次更严格的处罚。

因为上海交警始终秉持:执法的核心不是在于惩戒,而更多的是体现在宣传和教育上,立法的目的是希望对儿童安全的保护能够真正落实到位。这也成为上海交警在现场执法过程当中进行具体判断的一大检验标准。只要交警部门的执法干预能起到效果,结合国情采取刚性规定+柔性执法的模式也未尝不可。

三、宣传推广

同时,我们了解到,上海高度重视在儿童安全宣传方面的工作:定期与多个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学校、社区、社会等方方面面。

除了一些诸如市民热线、市长信箱、广播电台等传统的互动模式,相关机构还采用了诸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新媒体的方式加强交流、互动和宣传,实际上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再加上上海作为大都市对儿童安全保护的整体认知水平较高,家长和社会对于儿童安全座椅的认可度也在不断增强,保护儿童安全正逐渐成为社会各界的一种普遍共识。

但即使是这样,对于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要求也还没能做到全面铺开的程度,执法模式也还没能达到一个普遍强推的标准。上海做不到,全国更难以推行,只有进一步加快人们意识的提升,进一步推动全国性立法的完善升级,才能真正将上海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的执法经验向全国普及推广。

(文稿及图片均来自清华大学“椅路童行”调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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