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首試“無人記錄”庭審方式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適用獨任制在線審理了一起民事案件,與以往不同的是整場庭審只有法官一人,不見書記員記錄的身影……


北京三中院首試“無人記錄”庭審方式


“本次開庭全程錄音錄像,並同步網上直播,錄音錄像即為庭審記錄,不再另行做書面記錄,庭審結束後錄音錄像系統關閉,庭審記錄即告完成,訴訟參與人可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即時觀看庭審錄像。各方當事人對庭審記錄方式是否有異議?”

隨著法官對本次庭審記錄方式的告知與確認,北京三中院首場“無人記錄”庭審正式開庭審理。沒有了書記員記錄速度的限制,當事人通過在線訴訟平臺充分發表訴辯意見、進行舉證質證、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節,整個庭審過程“行雲流水”“一氣呵成”,效率大幅提升。

據該案承辦法官侯軍介紹,此次庭審錄音錄改革集二審獨任制試點改革、互聯網法庭建設與庭審直播為一體,通過錄音錄像對庭審過程完整定格、全景呈現,進一步突出庭審實質化,加大司法公開力度,規範庭審過程,也方便法官准確具體回顧庭審細節,可以最大化地為裁判提供依據,提升審判質量。同時,考慮到二審獨任制試點案件以一審簡易程序案件為主,事實較為清楚、案情較為簡單,以二審獨任制案件開展試點符合訴訟規律。法官同時可根據案件複雜程度輔以無需當事人簽字的庭審要點筆記綜合運用。

該案兩位訴訟代理人表示以錄音錄像替代書面記錄的方式更準確、更直觀,不用等待書記員記錄,有利於保持庭審思維的連貫性。且無需庭後核對筆錄,節省了不少時間,值得廣泛推廣應用。

從書記員手寫筆錄、鍵盤錄入到語音識別筆錄,庭審記錄方式不斷換代升級,而書記員卻一直“無法替代”。傳統庭審過程中,法官和訴訟參與人發言往往要刻意放慢語速以便書記員準確記錄;庭審後,訴訟參與人也要花費大量時間核對筆錄;有時因筆錄經總結歸納,可能記錄不夠全面、準確……

為進一步提升司法效能,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充分貫徹直接言辭和客觀真實原則,確保庭審記錄客觀、全面、完整。北京三中院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法發[2016]21號)、《關於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法釋[2017]5號)及《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法[2020]10號)為制度依據,自2020年3月19日啟動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的記錄方式改革,施行以來,共有89件案件通過庭審錄音錄像方式進行記錄,案件平均庭審時長縮短46%。

此次庭審記錄方式改革不僅是庭審記錄方式的轉變,更是審判方式、訴訟制度與司法為民理念的深度融合,北京三中院依託信息化建設和獨任制試點改革,構建起“以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為核心,以二審民商事獨任案件為重點,以大數據、雲計算等科技手段為保障,以全程庭審直播為要求”四位一體的綜合配套改革體系。制定北京市三中院《庭審記錄方式改革實施方案》《二審獨任制實施細則》《在線庭審規範》等十餘項文件,明確改革適用範圍,細化庭前告知、庭審釋明、異議提示等程序保障,規範錄音錄像操作流程,建立錄音錄像存儲及謄錄制度,完善訴訟參與人錄像查閱等。

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記錄不僅方便法官具象化地回顧庭審,保障裁判公正性,也通過對庭審過程的“全面、準確還原”促進庭審規範、提升審判效率,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