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互助抗疫,覆蓋會員超2億,每人最高10萬,保障效果幾何?

新冠疫情爆發至今,形勢依然嚴峻,截止3月3日,全國病死率3.71%,湖北病死率更是高達4.26%。正所謂疫情無情,人間有愛。疫情爆發後,社會各界掀起共同抗疫的熱潮。保險公司紛紛推出一系列舉措支持防疫抗疫一線。而新興網絡互助平臺也陸續宣佈提供特殊免分攤保障,將疫情納入服務範圍之內。自1月起,相互寶、水滴互助等大型網絡互助平臺陸續推出特殊保障,為罹患家庭提供援助。

1月30日,水滴互助宣佈新增“新型肺炎”保障,涵蓋的互助人群為加入“少兒健康互助計劃”、“中青年大病互助計劃”和“中老年抗癌互助計劃”的會員;1月31日,相互寶為所有成員免費增加了“相互寶新冠肺炎特殊保障”,無需成員領取直接生效;2月1日,新浪互助聯合壁虎互助正式推出“新冠病毒互助計劃”,為會員提供誤工等生活上的費用補充以及身故救助。互助標準為長達90天的住院互助金和10萬元身故互助金,醫護會員加倍守護,最高享有30萬元身故互助金權益。360互助後續也發佈了升級公告稱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臨時列入互助升級範圍。此外,還有美團互助、輕鬆互助、e互助、康愛公社等多家主流互助平臺紛紛發佈公告,將新冠肺炎納入互助範圍。

網絡互助抗疫,覆蓋會員超2億,每人最高10萬,保障效果幾何?

網絡互助與網絡社交相伴而生,具備普惠特性,門檻低、方式靈活、覆蓋範圍廣的特點,逐漸成為社會熱點,當前網絡互助平臺覆蓋人群超過2億人,成為繼社會保險、商業保險之外的保障補充之選。網絡互助平臺紛紛推出新冠肺炎保障計劃,到底是藉機推廣宣傳之選,還是社會公益之舉?具體保障效果如何呢?

首先,網絡互助並不屬於保險,而是基於互助理念與互聯網技術實現風險損失共擔的創新組織形式。不同於保險的特許持牌經營,網絡互助更多體現的是平臺的信息撮合功能,並不需要金融牌照,網絡互助計劃也不屬於保險產品。在嚴峻的疫情下,諸多網絡互助平臺紛紛出臺舉措,通過贈送新冠肺炎保障、成立新冠肺炎互助保障計劃、將新冠肺炎納入基礎保障計劃等形式,推出新冠肺炎保障。

基本上所有網絡互助平臺都是僅針對會員因新冠肺炎導致身故這一種情形提供互助金保障,提供的互助金金額從2萬元到10萬元不等。而對於互助金的分攤規則,不同網絡互助平臺規定不同,有的平臺明確由平臺承擔而不需要在成員之間進行分攤,有的平臺則明確在所有會員之間進行分攤。同時,不同於傳統網絡互助計劃一般設定180天的等待期,大部分網絡互助平臺針對新冠肺炎的互助計劃等待期一般都在7天以內,甚至有的平臺取消等待期限制。另外,不同平臺規定的互助保障時間限制也有不同,有的是明確了固定的保障期限,有的明確保障時間截至到國家衛健委或相關職能部門發佈消除疫情警戒告知日。

網絡互助抗疫,覆蓋會員超2億,每人最高10萬,保障效果幾何?

毫無疑問,網絡互助平臺升級或推出新冠肺炎的互助計劃,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為因患有新冠肺炎導致身故的成員提供一定金額的互助金保障,能夠對於成員因罹患新冠肺炎的個人和家庭提供一定的補充保障。然而,根據國家衛健委披露數據,新冠肺炎死亡病例80%是60歲以上的老年人,其中75%患有心腦血管、糖尿病等基礎疾病,而這些人群由於健康狀況恰恰無法成為網絡互助平臺的基礎互助計劃會員。因此,網絡互助平臺推出的針對新冠肺炎的互助計劃,真正的保障效果值得商榷。另外,網絡互助平臺在未經會員同意的情況下更改規則,調整互助計劃保障範圍,特別是對於互助金需要在會員之間進行分攤的情形,一定程度上與透明共治的互助精神所違背,存在一定的平臺治理風險。

綜上所述,無論網絡互助平臺提供新冠肺炎互助計劃的初衷是什麼,網絡互助計劃確實能夠為會員提供一定程度的補充保障,但是,這僅僅是一個有限意義的補充而已。網絡互助不能替代保險,要想對自身有一個相對全面的保障,還是要以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為主,在具體商業保險產品配置上可根據自身經濟狀況和需求實際酌情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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